【部门解读】淮南市审计局出台制度完善工作目标考核机制

发布日期:2020-10-19 11:15 来源:市审计局 【字体: 阅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推动审计成果利用和转化,淮南市审计局出台《淮南市审计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完善全市审计工作考核长效机制。

二、起草过程

依据《淮南市2018年度全市审计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则》(淮审综〔2018〕145号),结合新形势下审计工作实际,将相关目标任务分解至责任科室,草拟制定本《办法》,经第85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正式印发。

三、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机构改革之后,各级审计委员会成立,对审计工作要求有了新的变化,《办法》及时将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履行情况纳入对县区审计工作的考核内容,突出审计机关的政治属性。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推进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进一步凸显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办法》将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从基本工作中独立出来,压实各部门的法治建设责任。

四、工作目标

加大对市局内设科室督促审计整改责任的考核,“双重考核”凸显指挥棒作用,推动审计工作走深走实。

五、主要任务

《办法》总体包括对市局机关内设科室的考核、对县区审计局的考核两个部分,其中对局机关科室考核又分为对业务科室的考核、对综合科室的考核。与以往考核办法相比,对业务科室的考核指标由7个细化为11个,对综合科室的考核指标由4个细化为7个,增加了法治建设工作、统计工作、效能建设及创先争优等方面的考核,总体指标更细化更全面。

六、创新举措

一是要求“新”。二是内容“实”。三是指标“细”。四是运用“优”。与往年相比,此次《办法》进一步剔除了难以量化的部分指标,确保考核内容件件有抓手,可操作性强。除基础分值外,每项考核指标还另设加分减分项,防止年底打分走过场。《办法》囊括了当前审计机关大部分工作内容,力求一个在中长期内行之有效,保持考核内容的稳定性,避免每年重复制定,便于各科室和县区局从年初就谋划好当年的工作。

七、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考虑

目前该《办法》已下发至各部门、各县区审计局,年终目标考核将根据打分结果,分别在业务部门、综合管理部门、县区审计局中评选优秀单位、良好单位,经局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给予表彰。工作目标考核结果将在干部管理、评先评优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作为年终优秀科室、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等评选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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