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审计局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6〕71号),细化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要求落实指引的通知》(皖法办发〔2020〕4号),协助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审计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机关内部科室及个人法治建设各项具体工作责任,切实推动依法审计,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三条主线,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淮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权责一致,坚持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为全面做好依法治市工作、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总体要求
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其他负责人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法治建设相关职责,建立健全立法、执法、守法、普法相应体制机制,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部门及个人法治建设责任,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和政务公开,发挥审计监督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党组及局机关各部门法治建设责任
市审计局党组及局机关各部门应履行以下十二项法治建设主体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制订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并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
1、不断加强法治思想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责任科室:人事教育科)(2020工作要点1)
2、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党组每年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有关重大问题,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和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科室:综合法规科)(指引三(一)1)
3、按时上报年度法治建设报告。每年3月1日前,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报告上一年度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同时抄送市司法局。(责任科室:综合法规科)(督查规定 第二十三条)
4、及时备案法治建设重要决定。以市审计局名义印发的、涉及部署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决定和方案,应在30日内报送至市委依法治市办备案。(责任科室:综合法规科)(《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办法》(淮法办发〔2019〕15号))
(二)全面正确履行部门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履行部门职责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揭示力度,以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为抓手,关注我市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趋势和走向以及政府投资、财政支出结构、简政放权等情况,着重检查“放管服”等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效果以及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相关政策执行情况,保证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顺利实施,促进淮南经济高质量发展。(责任科室:财政金融审计科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2、将依法行政纳入审计监督重点内容。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为主线,关注领导干部依法履职、依法用权,部门依法行政情况,及时揭露和查处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失职渎职、弄虚作假、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推动实现淮南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责任科室:各相关业务科室)(淮南市人民政府2020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
(三)依法制定部门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加强部门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
1、健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体系。加强党内法规专门工作队伍建设,指定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作为党内法规专门工作机构,承担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起草审核、备案清理工作机制,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和工作通报制度,提高党内法规制度制定质量。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建立健全党内法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评估制度,定期评估党内法规制定落实情况。(责任科室: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指引三(一)2)
2、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程序。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应取得合法性审查报告。落实备案审查制度,以市委(市委办)、市政府(市政府办)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牵头起草科室应在正式文件印发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司法局备案;以市审计局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牵头起草科室应在正式文件印发后15个工作日内向综合法规科备案,由综合法规科向市司法局备案,并录入安徽法制监督平台文件备案系统。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定期清理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责任单位:综合法规科、各相关科室)(指引三(二)2)(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淮司通〔2019〕37号))
(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切实推进政务公开。
1、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年度计划、规范性文件、审计报告等行政决策作出前,应经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应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由党组讨论决定。(责任科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指引三(二)2)
2、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重要作用。(责任科室:人事教育科、综合法规科)(指引三(二)2)
3、落实领导干部政策解读责任。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创新公开方式,利用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新闻发言人、政风行风热线等渠道,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责任科室:综合法规科)(指引三(二)2)
(五)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每年定期组织尚未取得执法资格的审计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专业考试和通用考试,推动全市审计机关实现行政执法资格全覆盖。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年度通用法律培训工作、执法资格年审工作。(责任科室:综合法规科)
2、健全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调整完善审计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和自由裁量权基准,确保行政处罚依法依规。完善并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和监督。(责任科室:审理科牵头 各业务科室执行)(2020工作要点21)(指引三(二)3)
3、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行政处罚作出后7个工作日内,在市局门户网站专栏公开处罚结果,并及时向“信用淮南”平台进行推送。(责任科室:综合法规科)
(六)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
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局党组应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检查,带头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明确行政复议工作承办科室,制定行政复议审理工作规则,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中的作用。(责任科室:综合法规科、审理科)(指引三(二)4)
(七)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动完善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
1、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自觉接受市委巡察监督,做好巡察反馈整改工作。加强与市人大、市政协联系,每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以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积极做好议案提案办理工作。加强与市司法局联系,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工作。(责任科室:各科室局)
2、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每年4月1日前,应将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责任科室:综合法规科)(督查规定 第二十四条)
3、完善内部监督制度。明确岗位廉政风险点,强化对重点岗位的监督管理。(责任科室:机关纪委)
(八)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讼权利。落实《安徽省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规范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工作。依法及时全面履行以行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民事、行政案件生效裁判。(责任单位:办公室、综合法规科)(指引三(二)5)
(九)建立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加强对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
1、加强宪法及党内法规学习。将宪法、党内法规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每年安排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指引三(一)6)
2、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主要负责人应坚持带头讲法治课,同时发挥普法讲师团、法律顾问作用,通过报告会、法治讲座、网上学法等形式对部门工作人员开展培训。(责任科室:综合法规科、人事教育科)(指引三(一)6)(指引三(二)6)
3、探索创新法治培训方式。将法治学习和党支部、党小组学习结合起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一月一法”制度并做好笔记。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安排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责任科室:机关党委)(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
4、加强法治能力考察测试。落实上级审计机关和本级法治部门要求,参与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学习、通用法律法规学习后,应及时完成课程测试。每年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宪法法律知识测试。(责任科室:综合法规科、人事教育科)
(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总结宣传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大力培育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
1、明确部门普法责任。制定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清单,明确各科室普法责任,推动审计人员深入审计一线进行现场普法。(责任科室:综合法规科牵头、各业务科室配合)
2、深入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每年“国家宪法日”、“江淮普法行”、“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宣传工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新修订法律法规学习,利用各种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责任科室:综合法规科牵头、各科室配合)(2020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3、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完善以案释法等相关制度,鼓励审计人员撰写以案释法审计案例,积极参与“法润江淮,共筑美丽安徽”法治漫画、故事、微视频作品征集大赛,每年提交1篇以上审计案例,1个以上法治漫画、故事、微视频等文化作品。(责任科室:综合法规科牵头、各科室配合)(2020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八))
(十一)统筹推进对本部门法治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1、强化领导班子法治建设意识。把依法办事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做到经常性提醒督促,推动班子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强化法治意识。县区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报告中应包含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相关内容。(责任科室:人事教育科)(指引三(一)4、指引四(一))
2、加强部门内部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将各县区审计局、市局各科室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责任科室:综合法规科)(指引四(一))
(十二)其他依法依规应当履行的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职责。
1、健全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主要负责人和法治工作分管负责人年度述职报告应含有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重要内容。(指引四(一)、2020工作要点一5)
2、保障法治建设工作相应经费。支持法治建设各项活动,法治建设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指引三(二)1(4))
四、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建设责任
市审计局机关工作人员应履行以下六项法治建设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
(二)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法治教育培训。
(三)注重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不得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四)依法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严守法定程序,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或者拒绝履行法定职责,不得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在工作中向人民群众普法,做法律法规的遵守者、执行者、宣传者。
(六)其他依法依规应当履行的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职责。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工作。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各责任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要增强法治建设意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依法治国、加强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完成各自领域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着力推动审计法治建设工作提速增效。
(二)加强协调,狠抓落实。局党组要统筹安排,优化资源配置,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党建工作、审计业务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综合法规科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健全完善法治建设相关制度,梳理市局承担的各项法治建设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按进度推进落实。市局各科室要主动对接,积极完成各自承担的法治工作任务,在全局上下形成法治建设合力。全局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主动参与法治学习和法治宣传,为我局推进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三)强化考核,实行问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做到法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将各县区审计局、局机关各科室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成效纳入工作目标,作为目标绩效考核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治建设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