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社会中介机构参加协审工作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审计工作实际,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诚邀社会中介机构参加我局组织开展的国家审计项目协审工作,欢迎符合以下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报名参加。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与审计业务相关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社会信誉好,近3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请各单位结合自身业务范围,上报会计类人员一般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会计师一般不少于2人,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少于2人;上报造价类人员不少于2人。各单位所上报人员应当从事审计及相关工作满2年,具有与审计事项相适应的专业技能,且近三年未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未受到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
社会协审人员参加审计项目由各业务科室局根据承担审计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拟用人员需求计划。人事教育科会同办公室、审理科、综合法规科、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对各业务科室局拟用人员需求进行审核。无特殊情况,社会协审机构不得擅自调换协审人员。请有意报名参加的单位,于2023年1月17日前填报相关电子表格并发送至邮箱。
邮箱地址:hnsjrjk@126.com
联 系 人:高云鹤、郑丹丹
联系电话:0554-2671153
附件:1、社会协审机构报名表附件1:社会协审机构报名表.xls
2、拟派社会协审人员名单(会计类)附件2:拟派社会协审人员名单(会计类).xlsx
3、拟派社会协审人员名单(造价类)附件3:拟派社会协审人员名单 (造价类).xlsx
淮南市审计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