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出台操作规程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全过程

发布日期:2026-10-26 11:55 作者:经责局 董赛 来源:市审计局 【字体:大 中 小】 阅读: 次

为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提升审计质效,近日,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联合制定《淮南市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

《规程》共9章42条,对审计计划、审计内容、审计实施、审计评价、审计报告及结果报送、结果反馈、审计整改及结果运用等作出系统规范,覆盖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过程,确保审计各环节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规程》明确,要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坚持以任中审计为主,科学谋划和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中长期规划,确保审计项目计划与审计资源相匹配。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由市委审计办商市委组织部提出,征求市纪委监委等单位意见,报市委审计委员会审议决定,审定后不得随意调整。

《规程》要求,要聚焦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分地方党政、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三类明确主要领导干部(人员)审计重点,设置“较好履行、履行、基本履行、不予评价”四个评价等次。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按照权责一致、实事求是、容纠并举原则,厘清历史与现实、前任与现任、集体与个人等界限,鼓励干部担当作为。

《规程》强调,要严格执行审计通知书送达、进点见面会、调查了解、实施方案编制等程序,实行审计项目中期汇报制度。明确借调、外聘人员不得独立开展外部调查,不得参与核查涉嫌重大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对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的提请追责问责,推动审计结果在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监督等方面充分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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