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财政局收回114.29万元省级中心村建设资金
近日,寿县财政局组织乡镇积极落实审计整改,收回被挪用的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资金114.29万元。
2025年3月至5月,淮南市审计局在寿县和美乡村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炎刘镇和保义镇将应当用于省级中心村建设资金用于非省级中心村的工程建设,涉及金额共计114.29万元。对此,淮南市审计局建议寿县财政局应督促有关镇村加强资金支出管理,财政资金管理遵循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预算执行,对挪用的资金予以退回。
炎刘镇和保义镇积极落实整改,目前上述挪用的款项已全部退回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