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审计局修订出台全市审计机关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为发挥信息宣传工作实效,近日,淮南市审计局修订出台了《淮南市审计机关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对信息宣传内容、报送流程和积分标准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办法明确,信息宣传稿件包括经验动态类、问题建议类、理论文化类和其他信息等四类。其中经验动态类信息要反映审计管理、业务、党建、队伍建设等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工作实施情况、取得的各种成果;问题建议类信息要反映审计查出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及意见建议落实;理论文化类信息要按照审计理论研究、审计文化建设有关要求,结合岗位特点撰写科研论文、调研报告、经验案例和心得感悟、评论文章等;其他信息要严格按照上级考核及工作要求撰写和转载。
办法要求,建立信息员制度,各县(区)、市局各科室需明确一名信息员,负责定期报送信息,并对信息内容进行初核;建立审核制度,信息报送前需填写《淮南市审计局互联网信息发布审查表》,经承办部门、保密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把关,重点对审计人员撰写的审计信息,从格式、内容等方面加强审查,确保审计信息内容真实、可靠;建立统一报送制度,综合法规科负责信息的汇总、审核,根据内容类型严格实行审计署或市委市政府统一格式,通过政务信息系统、专报邮箱和局门户网站等上报或发布。建立积分制度,分类明确原创类信息、供稿类信息及转载类信息的采用积分标准,同一信息被多个媒介刊发的,取最高载体积分。
办法强调,每年末根据积分对信息工作进行考评表彰,评选全市审计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同时,将审计信息工作纳入审计机关年度目标考核,未完成信息宣传任务的,取消年终考核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