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审计局三项措施做好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2-04-07 16:38 作者:人事教育科 郑丹丹 来源:市审计局 【字体: 阅读:

为了进一步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行为,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我局采取三项措施强化管理,杜绝干部违规出国(境)事件发生。

一是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对干部因私出国(境)护照、证件进行认真清理,明确需要上交的证件有:因私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实时更新我局持证基础信息台账。及时提醒在职及退休的县处级及以上干部将个人的因私出国(境)证件移交市委组织部集中管理,我局科级及以下干部个人办理的有效护照、证件上交局人事教育科统一管理。

二是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制定了《淮南市审计局关于规范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查手续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我局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查管理工作。因私申请出国(境),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由本人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局人事教育科对因私出国(境)人员进行初审,全面了解其政治历史表现和现实表现,重点审查有无不宜因私出国(境)的情况;经局人事教育科审核并报局党组同意后,申请人按照规定办理;个人如实填写《科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请市委组织部审批。

三是强化干部因私出国(境)的宣传教育。为切实防止违反因私出国(境)有关规定行为的发生,在严格规范市管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和证件管理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强干部纪律教育,提前打好“预防针”。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宣传教育,要求全体审计干部务必遵守有关规定,经批准方可办理因私事出国(境)手续、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须交组织部门统一保管、在因私事出国(境)期间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行为等。因私出国(境)的人员必须在回国后10日内将护照交予人事教育科保管,对持有因私护照、证件逾期未缴者,责令限期书面说明情况。对未经批准,私自出国(境)使用公务护照、证件的,按照党纪政纪予以严肃查处,对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通过严肃纪律、严格管理,目前我局未出现一起违反因私出国(境)有关规定行为。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