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25年第2号:关于淮南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年6月30日在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淮南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5家部门及1个市属开发园区预算执行情况,并组织实施了全市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政策落实、和美乡村建设、制造强市专项资金、罚没收入征收管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等专项审计和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市财政锚定打造“六个新突破”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扎实落实存量和增量财政政策,为全市经济实现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财政运行态势总体平稳。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3.7亿元,增长12.57%;税收收入完成34.1亿元、增长4.28%,税收收入占比63.5%;全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101.93亿元,市本级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全省第1位;争取各类债券额度125.7亿元,13个项目总投资37.69亿元非标债券进入财政部项目库。
重大决策部署有力执行。新增降低企业税费负担10亿元以上,市担保公司新增担保贷款增长141%、在保余额21.1亿元,担保费率继续下降63.3%;统筹21.7亿元实施341个乡村振兴项目;投入1.95亿元促进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投入1.84亿元重点推进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修复;兑付“免申即享”惠企政策资金2.5亿元。
重点民生底线持续兜牢。13大类民生支出279.4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82.3%;统筹41.3亿元实施50项民生实事,统筹1.2亿元促进城镇新增就业2.7万人,整合教育和人才支出14.31亿元;新增婴幼儿托位4080个,完成居家适老化改造2639户。19种慢特病费用实现医保跨省直接结算,开展困难群体医疗救助6.3万人次。
财政统筹管理不断推进。督促市属国企资产专业化整合,4家国企退出政府融资平台目录,盘活国有闲置资产17亿元;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分别增长10.9%、20.15%,市本级全口径债务率下降38个百分点,“降率脱红”成果进一步巩固;开展系列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全覆盖。
一、市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此次重点审计了市级预算编制与执行、财政资源统筹、财政支出结构优化、零基预算改革、决算草案编制等情况。2024年,市级(含3个市属开发园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41.08亿元,支出总计136.6亿元,结转下年4.48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24.19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4.56亿元,支出总计116.67亿元,结转下年7.52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0732万元,支出总计10573万元,结转下年159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93.14亿元,支出总计88.21亿元,加上年结转收入64.7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9.7亿元。
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市级预算收入、分配和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零基预算改革广度不够。市财政尚未在教育、文化等民生领域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市高新区财政未按零基预算要求编制项目预算。
(二)非税收入征缴不及时。市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705.57万元未及时解缴金库;7家单位资产出租收入295.68万元未征缴到位。
(三)部分预算执行率较低。市本级50个项目年初预算安排1937.3万元,支付率仅12.71%,未能充分发挥效益。
(四)市对区财政超调度规模依然较大。八公山区、谢家集区、大通区、潘集区等4个区财政累计欠市本级财政资金19.88亿元,影响了市本级国库资金的统筹及运用。
(五)部分财政借出款项未收回。4家市属国有企业和2所学校累计向市财政借款21302万元,借款期限3年以上,市财政未及时收回。
(六)财政绩效管理亟待优化。市财政对2家单位部门整体支出和1家单位重点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时,未详细说明预算资金的安排及使用情况,部分项目支出指标权重设置不合理,结果导向不突出;4家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置较为笼统。
二、政府债务审计情况
截至2024年末,市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内。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专项债券资金使用不及时。毛集实验区和田家庵区专项债券结余737.66万元未及时使用,债券资金长期闲置。
(二)部分项目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市煤化工园区和潘集区个别项目直接将工程款拨入施工单位账户,未督促施工单位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
(三)已完工债券项目未编报竣工决算报告。市高新区产业园三期项目已竣工验收、大通区企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已完成价款结算审核,均未编报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对市本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数据综合审计分析,同时对市教育体育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学技术局和市林业局等5家部门和市高新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规范。2家单位未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纳入年初预算编制范围,涉及资金317.33万元;5家单位项目支出或政府采购支出2588.99万元未编制年初预算;3家单位年初编制的10个项目预算12211万元不细化。
(二)部分单位预算刚性约束不强。12家单位未按预算批复用途使用项目资金,挤占专项资金合计146.66万元。
(三)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3家单位存在专项资金滞留半年以上未分配现象,涉及资金996.17万元;2家单位项目资金结余886.9万元闲置未使用;市商务局、市教体局发放的消费券带动作用不明显。
(四)部分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盘活。2家单位项目结余资金201.68万元长期闲置未盘活使用,3家检察院罚没款及资产处置收入1142.73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五)部分单位内控管理薄弱。3家单位未及时出台招商引资接待、因公临时出国计划与财务管理、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等制度;3家单位部分大额支出或部门预决算草案审定未经集体研究;5家单位合同管理存在履约审核把关不严或未建立合同台账等问题。
(六)涉企资金未及时支付。8家单位应付未付工程款或服务费769.24万元;7家单位应退未退涉企保证金50.65万元。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一)全市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政策落实专项审计调查
重点对凤台县、八公山区、市经开区等5个县区和3个园区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绿色转型工作推进不到位。市住建局未按规定编制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市经开区未建立化工园区企业准入机制;4家部门未按照要求制定碳达峰有关领域分年度目标任务清单。
2.部分项目运营效果不佳。3个县区部分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负荷率未达75%;市建发集团建设的洞山公园停车楼自运营以来处于亏损状态,日周转率为0.41。
3.专项资金拨付使用不规范。2个区收到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197万元超4年仍未使用;市交通局应补未补报废更新营运货车补贴75.6万元;市住建局超范围奖补旧房装修补贴613.24万元。
(二)和美乡村建设专项审计情况
重点对寿县近3年和美乡村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项目建设及管护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建设规划滞后。寿县11个乡镇所辖10个省级中心村和1个精品示范村存在先建设后规划情况。
2.精品示范村产业发展定位不精准。寿县部分精品示范村产业发展规划与主导产业不衔接、规划无实质性内容、产业项目频繁变更。
(三)制造强市奖补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组织对2024年度制造强市奖补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及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奖补政策与市级方案不一致。市工信局制定的“免申即享类”实施细则,缩小了奖补政策覆盖面。
2.奖补资金分配“小而散”。市工信局近2年奖补的制造强市资金,平均单个项目奖补额仅13.62万元和10.94万元,且资金拨付效率低。
3.新增规上企业奖补后发展稳定性不足。2023年对2022年度108家新增规上企业进行奖补,奖补后近2年已有10家退规、1家失信被执行人,占当年奖补企业的10.19%。
五、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重点对全市养老保险改革任务落实、预算管理和参保缴费、待遇发放和转移接续等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养老保险补助配套不到位、划转不及时。8个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2896.08万元未配套;凤台县4466.34万元社保费未及时转存至失地农民社保专户。
2.部分人群未及时参保或享受补助。全市482名财政供养人员因编制和工资待遇不匹配等原因,未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293名重点人群的参保代缴补助9.65万元未到位。
3.养老保险发放政策落实不到位。22名死亡人员领取17.34万元失地农民养老保险;22人重复领取养老保险34.64万元;626名死亡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1231.43万元未及时清退。
(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专项审计情况
重点对市本级及赋权下放的市高新区、市经开区、市煤化工园区和潘集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缴及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配套费征收政策未及时完善细化。全市现行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政策及相关配套文件未对地下室、地下车库等设施如何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予以细化和明确。
2.配套费未征收到位。市本级和市高新区等3个区24个项目6137.9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未征收到位。
3.配套费征收公示不及时不完整。市住建局仅在局网站个别日期发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事项和公告,未按规定在政务公开栏目公示,且公示内容仅限于收费标准,未包含实际收费金额和企业缴纳情况。
(三)罚没收入征收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关注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5个行政执法领域的罚没收入征缴、执法过程和罚没物品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罚没收入征缴管理不严格。6家单位358.3万元罚没款未催缴执收到位;大通区财政局209.78万元罚没款上缴金库不及时;2个区城管局执收的529.32万元罚没款,均由当事人直接上缴区财政非税专户,未在其单位账面反映。
2.部分同类行政处罚标准不一。市市场监管局对22家企业未及时报送企业年报案罚款标准为0.2万元和0.1万元;凤台县应急局对5家烟花爆竹经营部未经许可擅自变更经营地址案罚款标准为0.12万元、0.2万元、0.3万元,同类案件处罚结果差异较大。
3.涉案物资管理薄弱。2家单位未建立本单位罚没财物管理办法;4家单位未建立罚没物资入库及处置台账;2家单位尚有一批涉案车辆和灭火器等罚没物资长期存放未及时处置;5家单位涉案物资出入库记录不完整,不能真实完整反映物资状况。
(四)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项审计情况
重点对市城区(含区)在建的16个商品房预售许可和资金监管等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亟待修订。我市目前执行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中,主要节点拨付重点监管资金额度比例与省级文件要求不一致,且重点监管资金额度设定不科学,无法涵盖项目建设成本支出。
2.预售许可审核把关不严。4个在售商品房项目的预售许可工程进度证明,缺少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和工程建设总投资等关键信息,仍办理了预售许可证。
3.监管银行未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市住建局所属市房产交易中心与11家银行签订了预售资金监管合作协议,均未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六、国有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重点对市教体局等5家市直部门及所属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资产招租使用及收益管理不规范。市商务局对外出租2处房产未履行公开招租程序,收到征地拆迁款691.62万元1年后才上缴财政,孳息仍未上缴;市林业局出租的办公楼租赁期满后,未履行租赁程序仍继续占用,累计拖欠租金4.5万元。
2.拟报废或移交资产未及时处置核销。市教体局所属淮师附小洞山校区拆除的3800平方米教学楼和因拆除而报废的设备137.88万元未及时报废核销;市交通局3辆公车原值81.94万元已移交,账面未及时核销;市林业局所属市苗圃和上窑林场185.73万元资产已被拆迁或无法使用,未及时处置核销。
3.部分单位资产账实不符。市科技局电脑、打印机等设备账面比实际多143台,淮南矿业集团2019年移交给市林业局的2处休闲建筑和物业管理用房2219.17平方米584万元、市教体局及所属4所学校431.43万元资产均未入账。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重点对大通区、潘集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土地集约利用效率不高。大通区新增闲置土地616.36亩;工业园区近3年已建成投产的6个独立选址工业项目,有4家投资强度低于150万元/亩且亩均税收少于5万元。潘集区26宗104.85亩已供土地长期闲置;潘集经开区企业2022年和2023年亩均税收低于10万元。
2.水土保持费未足额征收。大通区和潘集区近3年有30个项目存在未经审批或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即开工建设现象,2个区12个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未足额收取,涉及资金43.88万元。
3.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监管不严。大通区存在14处16.2亩违法用地,潘集区存在10处682.85亩违法用地。潘集区已关闭的矿区涉及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仅治理14.02%;4个沉陷区水面多处围网养殖,陆地和坝埂有露天堆场等。
七、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市级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S16合周高速、淮桐高速等5个市级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开展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招标控制价编制不合理。淮桐高速项目清单控制价将不属于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的工程管理软件子目计入,涉及金额70万元;S16合周高速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及审核单位直接以询价后结果计入控制价,导致部分材料价格过高。
2.建设成本未有效控制。市交控集团将不属于项目批复概算建设内容的房产购置费916.55万元和办公用房租赁费等自身费用52.91万元分别计入S16合周高速、淮桐高速项目建设成本。
3.合同条款约定不完善。淮河大桥、淮桐高速等4个项目施工合同未对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约定处罚措施或约定处罚力度不够,难以对承包方责任形成有效约束。
(二)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市本级暨田家庵区2021年至2023年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管理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了体制机制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招标程序执行及合同履约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限制排斥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21家单位50个项目在招标条款中设置特定行业或区域的业绩和奖项、设置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或无关的资质、参数,限制或者排斥投标人和潜在投标人,涉及中标金额40563.31万元。
2.未按规定公开招标。6家单位7个项目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未按规定公开招标,采取邀请招标等形式确定中标单位,涉及中标金额21859.88万元;4家单位4个项目被拆分成若干个招标限额以下项目规避公开招标,涉及中标金额2535.27万元。
3.存在结算损失风险。5家单位10个项目存在结算损失风险,涉及金额约564.91万元。
(三)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组织对全市近3年86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行审计,重点关注项目建设管理、投资控制、资金使用及绩效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建设管理不到位。6个县(区)12个项目未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凤台县、寿县5个项目未履行工程变更相关程序,涉及金额约2290万元;6个县(区)和1个部门22个项目未开展工程价款结算或竣工财务决算。
2.投资控制不严格。9个县(区)和1个部门47个项目存在未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招标最高限价编制不合理等问题;7个县(区)24个项目计划进度执行不力,未及时开竣工或未完成当年建设目标。
3.未按规定分配使用专项资金。6区2县财政局及市高新区财政局存在未按要求及时下达资金情况,涉及60个项目79916.42万元;5个县(区)和1个部门19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工程款2631.73万元。
4.已完工项目绩效监管不到位。市、县(区)发改部门未从已完工投入使用的项目中,选取代表性的项目开展后评价工作;7个县(区)11个项目存在部分设施设备闲置未使用、后期管护不到位等问题。
八、审计建议
(一)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深化财政管理改革,落实零基预算改革要求,加强前期谋划,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加快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健全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提高财政资金支持精准性。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增强预算刚性约束,继续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严格政府采购项目监管,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大预算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力度,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效结合,提升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强化财政保障作用,推动政策项目落地见效。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重点支出保障力度,支持改善基本民生和市场主体发展。强化财政政策与产业、科技、投资、金融等政策的协同配合,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加强审核把关,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引导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完善部门之间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加强对项目立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堵塞漏洞、规范管理,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三)筑牢安全发展底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强化底线思维,加大对重点领域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力度。加强财政风险源头管控,完善财力保障机制,增强“三保”等刚性支出能力。严格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审核、发行监管,防范债务偿付风险,建立违规使用专项债资金通报机制。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加大闲置、低效资产清查处理力度,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保障资产安全完整和高效利用。加大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项目监管力度,切实管好用好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四)落实审计整改责任,推动问题整改标本兼治。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要求,针对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解决措施,把推动整改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推动完善解决问题的制度机制,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从源头上杜绝“屡审屡犯”问题。坚持发挥监督合力,推动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深化审计结果运用,提高审计整改成效。
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进一步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督促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以高质量审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淮南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