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23年第7号:关于寿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22 17:43 来源:市审计局 【字体: 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淮南市审计局派出专项审计调查组,对寿县2021年至2023年5月衔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与审计评价

2021年至2023年5月,中央、省级、市级及县区共安排各级财政衔接资金112458.25万元,截至2023年5月底,寿县实际支出81753.81万元,结余30704.44万元。

2019年至2023年,中央、省级、市级及县区共安排各级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共安排4950万元,截至2023年6月15日,实际支出4623.66万元,结余326.34万元。2019年至2022年,拨付投资产业项目资金4623.66万元,实现村集体经济收益555.99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通过使用衔接资金,寿县在粮食生产、生猪养殖和“小微园”建设等方面连续保持增长态势,涌现一批地方知名大米品牌、生猪养殖进一步提高,但审计也发现寿县在项目规划、立项、建设、运营以及资金使用绩效等方面存在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统筹谋划与规划布局方面

1.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指导性不强。寿县政府对特色产业发展布局、推进特色农产品品牌,支持寿县大米等特色优势农产品开发上,没有操作性强的规划实施方案,不能有效发挥引领作用。

2.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牌未形成规模效应。寿县水稻种植品种达120多种,农户种植的品种与加工企业需要收购的品种不对路,品种的一致性不能保证,稻谷的粒型、长宽比、整精米率、垩白度等指标达不到同质化要求。

(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涉农统筹整合资金未突出支持产业发展。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用于产业项目占比较低,未突出重点支持产业发展。

2.扶持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一是通过个人账户转存。隐贤镇包公村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入股寿县远扬木业公司,经村委会主任个人账户,将入股本金转至公司负责人个人账户;二是大额现金通过报账员个人账户转付。涧沟镇龙头村委会使用集体资金现金支出195.87万元,其中环境整治等费用均通过个人账户转付;三是个别项目收益未分配。茶庵镇胡圩村虾米综合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租金收益14万元未及时分配,直到审计时才分配9万元。

(三)产业项目绩效及联农带农方面

1.工程逾期影响联农带农机制落实。2021年至2022年全县共有12个衔接资金建设项目不同程度的逾期。如2022年丰庄镇新时代农民创业园项目中,丰庄镇与安徽誉承鞋业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后,工程逾期影响投资人如期进场,导致衔接资金效益未有效发挥。

2.部分镇村收益分配不及时。截至审计时,涧沟镇龙头村扶贫基地钢结构厂房租金收益中13.61万元近两年未分配、丰庄镇4个产业发展类项目收益23.49万元未及时分配。

3.扶持资金效益不佳。一是部分项目长期未产生效益。截至2023年6月底,4个项目未产生效益;二是部分项目效益低下。

(四)项目实施管理方面

1.合同执行不严格。一是合同条款未约定违约责任。如窑口镇小微园项目,堰口镇大光社区多村联建小微产业园项目,大顺镇新集村扶贫基地建设项目等;二是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未执行。如2021年寿县江黄民族电商扶贫基地项目、2021年度堰口镇青莲村扶贫基地建设项目等。

2.工程变更签证不规范。2021年度丰庄镇绿色农业订单收储厂房、窑口镇真武村通组水泥路项目和2022年度堰口镇大光社区多村联建小微产业园等项目,一是项目变更只办理工程联系单,未办理工程签证单;二是已办理变更签证单的,只有增加的工程量,无增加工作内容的造价金额,也未附用软件版制作的组价表;三是因改变原设计导致变更的,无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单。

3.工程质量存在安全隐患。一是竣工验收不严谨,如2022年瓦埠镇多村联建产业振兴基地项目,验收时未提出针对性消防隐患验收意见;二是在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时,竣工验收报告仍未提出整改要求。如2021年堰口镇大光社区多村联建小微产业园、2022年陶店回族乡新圩大塘综合治理项目等。

4.部分项目资产价值计算不准确。2021年双桥镇江拐扶贫基地项目、洪楼扶贫基地建设项目和瓦埠镇多村联建产业扶贫基地项目均未做项目财务竣工决算,总投资少计土地费用、设计费用和监理费用,移交资产价值计算不准确。

5.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缺少项目资料。如2022年度瓦埠镇多村联建产业振兴基地项目,缺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是管护不到位。如2022年,陶店回族乡寺门组修建衬渠、新圩大塘综合治理两个项目中,渠道衬砌多处损坏、管护责任未落实到人。

(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

少数困难群众未及时得到救助。2021至2022年,5名困难群众因病个人自付费用超3万元,未及时得到医疗救助。

(六)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方面

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不规范。如丰庄镇部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村委会名义代替集体经济组织议事决策,开展市场经营活动,未按规定使用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章。

三、审计(审计调查)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淮南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调查报告,并从制度建设、监督管理、产业发展、资金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审计调查建议。

具体审计整改结果由寿县人民政府依法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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