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24年第3号:市卫健委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01 15:20 来源:市审计局 【字体: 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淮南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2024年3月27日至4月30日,对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健委)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与审计评价

市卫健委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科室18个,纳入部门预算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15个。

2023年初市财政局批复市卫健委本级预算收入16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74.9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9.02万元。预算支出1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5.38万元、项目支出588.62万元。年中预算调整8532.54万元。2023年本级决算收入10146.54万元,决算支出10146.5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市卫健委能够做好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财务核算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本次审计也发现,市卫健委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预算编制和执行、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方面

1.部分预算编制不规范。一是市马山传染病医院一处场地出租,年租金3.77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二是2023年市职防所发生车辆费用12.1万元,但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的预算。

2.预算执行不严格。一是2023年市卫健委本级在基本支出中预算安排了办公费7.34万元、差旅费1.8万元,实际办公费超预算9.99万元、差旅费超预算2.87万元。二是2023年市卫健委本级在“爱卫办保健办及创卫专项经费”中预算安排了培训费10万元,实际仅支出0.38万元;市卫健委本级在“卫健委机关运行及网络平台系统建设经费”中预算安排了物业管理费7万元,实际物业费混用在多个预算项目中。

3.提前支付下年费用。2023年12月,经市卫健委党组会议同意,提前支付淮南市第二届“卫生名医”综合素养能力提升培训费17万元,截至目前该培训尚未举行。

(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绩效管理等方面

1.婴幼儿托育项目及资金管理不到位。一是托育服务项目未按时完工。谢家集区望湖苑托育服务项目有中央预算内投资45万元,计划2023年底建成并交付使用,2024年4月底该项目才基本完工。二是托位闲置率较高,建设补贴无法发挥效益。截至2023年底,全市建成托位12767个,仅使用5780个,闲置率54.7%。

2.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或未发挥效益。一是2023年市疾控中心收到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资金84万元,截至2023年底尚未使用;2023年市疾控中心收到中央重大传染病防治经费874.53万元,截至2023年底结余676万元。二是2023年市财政拨付谢家集区财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资金58.13万元、重大传染病防治经费59.67万元,截至审计日谢家集区未使用。三是2023年市卫健委拨付市中医院用于新增牙椅及建设口腔科经费10万元,截至审计日市中医院的口腔科未能投入运行。

3.所属单位财务管理不严。如市马山传染病医院部分费用支出无明细、市老龄办明细清单中列明的事项不细致、市中心血站出库管理手续不规范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淮南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从规范采购行为、强化预算管理、加强绩效约束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

具体审计整改结果由市卫健委依法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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