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22年第18号:商合杭高铁淮南南站站前广场及周边道排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和淮南市审计局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11月15日,对商合杭高铁淮南南站站前广场及周边道排工程(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淮南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投公司”)、淮南市高新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建发公司”)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淮南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基本情况
商合杭高铁淮南南站站前广场及周边道排工程项目主要由2.7万m²南站站前广场及配套三条道路构成。站前广场主要建设内容为集散广场、匝道与落客平台、地下停车库、绿化工程等。
(二)立项批复情况
2017年7月,市发改委分别批复了水仙路、站前路、百合路道排工程项目建议书。2018年6月,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批复了商合杭高铁淮南南站站前广场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淮高(山)经〔2018〕34号)项目估算总投资27853.04万元。同年8月,出具了“关于同意调整商合杭高铁淮南南站站前广场项目投资估算的函”,调整投资估算为36090.59万元。10月批复了可行性研究报告(淮高(山)经〔2018〕63号),项目总投资36118.88万元。2019年2月批复了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36086.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29355.56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三)项目主要参建单位
项目建设单位为高投公司;广场设计单位为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广场勘察单位为淮南市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道路勘察设计单位为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设集团公司);施工单位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项目实际到位资金34218.14万元,其中财政资金4332.49万元,专项债10000万元,自筹资金2312.3万元,项目资本9163.35万元,银行贷款8410万元。建设单位编报的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反映,该项目总投资34440.8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27840.25万元,待摊投资6600.6万元。
审计评价
商合杭高铁淮南南站站前广场及周边道排项目建设过程中积极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资金筹集计划与投资进度相衔接,进度把控严格,按期交工。但在审计过程中也发现项目存在质量监管不到位、变更把控不严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程序方面
1.基本建设程序倒置。
2.初设未批复即招标。
项目决策方面
1.规划水系未及时施工,抬升建设成本。
2.变更材料,致使原设计部分功能无法实现。
3.设计缺陷,造成损失浪费138.4万元。
4.重复增加停车库收费系统开发费用。
(三)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及决算方面
1.虚列项目建设成本242.08万元。
2.结算审核不严。
3.征地拆迁费用未及时清算。
(四)工程招投标、承发包及合同执行方面
1.道路勘察涉嫌违法转包。
2.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不高。一是部分控制价套项错误;二是不按图纸要求编制控制价;三是随意定价致使控制价虚高;四是少数清单项编制错误。
(五)项目施工管理方面
1.变更把控不严,影响资金使用效益。(1)建设单位对项目变更审核不严;(2)变更手续不齐。具体表现为:
2.项目管理不到位。
一是项目经理变更控制不严。
二是关键技术人员不在岗处罚落实不到位。三是监理形同虚设。
3.验收手续不规范。
(六)工程质量控制方面
审计抽查该项目部分可见施工内容,发现工程质量监管缺失,存在未按图施工、偷工减料等质量问题。具体表现为:
1.偷工减料,产生安全隐患。
2.未按图施工,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3.擅自改变不平衡报价施工内容,影响工程质量。
4.未按合同要求安装品控材料。
(七)投资绩效方面
1.专项债收益远低于预期。
2.后期管养不到位。一是绿化管养不到位。二是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维保。
3.部分功能未实现。
四、审计建议
(一)谋深项目前期、严守建设程序
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预留充足的时间,从项目立项开始,严把基本建设程序,维护政府投资的严肃性。同时切实增强抓项目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履行好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尤其建设单位领导要主动承担领导责任,以“治已病防未病”视角积极主动管理项目,推动问题解决,减少损失。
(二)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效益
建设单位应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核算建设成本,及时清算征地拆迁费用,真实准确反映地拆迁成本,保障建设资金合理、合法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审核关口前移,严格控制变更
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谋划阶段加强控制价审核,完善对新型工艺、重要设备的询价工作,确保项目招标定价真实准确。同时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落实对专业工程暂估价、工程暂列金的设置及使用,完善招标文件条款,建立对不平衡报价约束机制。在项目管理阶段,对项目工程变更进行有效控制、管理、认定和审核,充分论证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做好造价、实施效果对比分析,防止以变更形式规避低价中标施工内容,影响项目建成效果。
(四)加强质量监管,压实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应强化责任落实,对涉及安全和改造效果的事项要杜绝偷工减料,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管理规定造成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建立长效机制,做好后期管养
建设单位一方面应建立长效机制,做好后期管养,充分发挥已建成工程的效果,擦亮淮南对外窗口的名片;另一方面应积极谋划商业配套,有效带动资源流动、人员流通、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