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22年第14号: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28 08:30 来源:市审计局 【字体: 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淮南市审计机关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2月17日至4月20日,对市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市文旅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市文旅局于2019年3月成立,由之前的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合并组建而成,内设产业发展科、公共服务科等12个能职科室。下辖12个事业单位和2个国有企业。市财政批复市文旅局本级2021年收支预算1321.41万元,当年收入决算3908.73万元,支出决算3909.95万元,其中“三公经费”支出2.1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文旅局和二级单位202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但审计也发现,市文旅局和部分二级单位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

1.预算编制不完整。一是市文旅局未将上年省级项目结转资金44.57万元纳入2021年预算;二是市图书馆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购买智慧书屋设备及图书34.86万元。

2.提前支付合同款。2021年12月,市文旅局和部分二级单位通过提前支付合同款列支51.75万元。

3.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项目资金。市文旅局2021年在全年重大节日文化活动专项经费、新闻出版版权市场监管经费等项目中列支基本支出60.48万元。

4.无依据收费。市博物馆2021年2月无依据收取文物保护费20万,2021年7月上交市财政。

(二)资产管理方面

1.未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市文旅局于2013年10月开工建设市文化中心项目,核定概算总投资2.94亿元,项目总建筑面积51388平方米,工程于2021年8月完成竣工验收。截至审计日,该项目未编报竣工财务决算。

2.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截至2021年底,淮南艺术剧院有限公司位于洞山小街753.28平方米房产一直未入固定资产账;市博物馆2021年购铝合金周箱1.5万元未入固定资产账;二是未定期开展固定资产盘点。2021年,市文旅局及抽查的4家单位均未按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三是少数办公家具超标准。市文旅游局2021年12月购一组办公沙发0.63万元,超标准0.33万元,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1年6月购办公椅一张0.17万元,超标准0.14万元;四是固定资产卡片填报不完整。市文旅局及抽查的4家单位资产卡片均存在品名型号、使用部门、使用人等重要信息未登记的情况。

(三)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方面

1.内控制度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制度不健全。市文旅局未建立《预算执行制度》和《会计档案制度》;二是未严格控制差旅费规模。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未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且外出调查取证缺少本单位外调函和外调单位认定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三是支出审核把关不严。淮南艺术剧院有限公司使用白条和票面记载事项与实际经济业务不符的发票报销费用0.84万元;市博物馆2021年使用发票复印件、未盖章发票列支餐费等0.28万元;市图书馆发放值班费2.78万元、8月份提租补贴1.28万元无审核人员和审批人员签字;四是未按规定收取工会会费。2021年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未向工会会员收取工会会费0.6万元;五是往来款长期未清理。截至2021年底,市文旅局“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85.47万元,其中三年以上借款63.47万元,基本都是二级单位借款。

2.账户管理不规范。2021年,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通过单位工资代发账户转入职工个人账户方式支出办公费7.33万元,造成支出的真实性无法核实。

3.决算报表少计支出。2021年,市文旅局在往来款历年结余列支值班费等3.86万元,市博物馆在往来款列支安装费、差旅费等23.11万元,造成少计支出26.97万元。

(四)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执行方面

未达到政府集中采购限额的服务类项目供应商选定不规范。一是部分服务类项目未经比选直接委托。2021年11月,市文旅局直接将文旅宣传品设计创作委托给某旅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涉及合同金额12.2万元;二是个别项目未按比选公告要求选定供应商。2021年全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智能监测设备采购比选公告中明确以报价最低者及相关配套服务完善为第一中选单位,在两家供应商相关配套服务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市文旅局未按比选公告的要求选定报价最低者,涉及合同金额18万元;三是部分项目未发布比选公告。如2021年11月,市文旅局在《淮南市“十四五”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项目采购中未发布比选公告直接邀请三家企业进行比选,涉及合同金额15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绩效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预算绩效目标设定不完整。市文旅局未按规定编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另外2021年申报的市直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演出补贴资金、规划专项经费和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建设经费3个项目未设置绩效目标,涉及资金1373.72万元;二是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不细化。市文旅局2021年编制的县区两馆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市级配套经费、农村文化建设市级配套经费、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不完整、不细化、不可衡量。

2.绩效运行监控不够有效。市文旅局2021年8月申报《淮南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编制经费29.5万元、八公山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编制经费102万元,两个项目均因编制单位提交的成果未通过专家认证而延期,年底结转119.78万元,未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规范预算管理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严格政府采购管理、增强预算绩效意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市文旅局今后在编制预算时将结转结余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保证部门预算编制完整、规范。

2.关于提前支付合同款的问题。市文旅局已督促科贝公司完成画册定稿和印刷工作;淮南文旅芜湖推介会8月已举办完成,合肥推介会将根据疫情变化于年底前举办完成;市博物馆文创产品已于2022年7月到货验收;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制服采购项目已于2022年3月到货验收。

3.关于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项目资金的问题。市文旅局今后将严格按照各类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用途使用资金,同时认真做好项目预算的前期准备工作,紧密结合文旅工作实际,准确谋划项目内容,增强项目预算执行力。

4.关于无依据收费的问题。市博物馆加强财经法规学习,杜绝无依据收费行为再次发生。

5.关于未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市文旅局等相关单位正在按照规定程序选择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市文化中心项目开展竣工财务决算编报工作。      

6.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淮南艺术剧院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房产进行评估后记入固定资产账。二是市博物馆已将铝合金周转箱1.5万元补录固定资产账并计提折旧。三是市文旅局和相关二级单位将严格按照《淮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每年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四是市文旅局严格按照采购标准配备办公设备家具,完善资产卡片内容,把漏填的栏目填报完整。

7.关于内控制度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市文旅局制定了《预算执行制度》和《会计档案制度》等。二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将进一步做好外出办案期间的资料备份,并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确保各项支出流程规范化。三是淮南艺术剧院有限公司制定了财务规章制度,加强财务审核,今后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市博物馆部分发票未盖章已立刻进行了整改。市图书馆加强支出审核,规范制表,落实到人。四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1年工会会费已收取完毕。五是2022年8月,市文旅局已收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的2万元欠款。

8.关于账户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加强业务学习,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规定》。

9.关于决算报表少计支出的问题。市文旅局在2022年8月已进行调账处理。市博物馆往来款列支资金,分别为省保经费和宣传部巡展资金。其中省保经费已在2021年底使用完毕,铜镜巡展结余资金10.84万元市财政准备年底予已收回。

10.关于未达到政府集中采购限额的服务类项目供应商选定不规范的问题。市文旅局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程序,遵循程序要求,规范第三方服务单位的选择,日后限额以下项目在本单位网站或代理机构网站发布。

11.关于绩效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市文旅局按规定编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同时对市直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演出补贴资金、规划专项经费和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建设经费3个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进行完善。二是加强调研,精确掌握项目配套资金使用进度,适时开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12.关于绩效运行监控不够有效的问题。市文旅局加快推进规划编制进程,督促编制方按照专家要求对规划进行细化、修缮。《淮南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于2022年8月完成,《八公山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争取年底前完成。

2022年12月27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