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22年第11号:关于淮南市本级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23 09:08 来源:市审计局 【字体: 阅读:

2022年7月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淮南市本级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批准通过了这个报告,并要求市政府切实将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市长张志强在第9次政府常务会议上听取市本级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的汇报后,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对审计整改重要性的认识,压实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审计整改任务。7月28日、10月26日、11月23日市政府分别召开了市本级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推进会及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推进会等会议,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促进问题整改到位。市审计局积极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和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精神,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列出审计整改任务清单,逐项分解至相关责任单位,明确整改责任,实行销号管理。通过召开整改专题调度会议、设立整改台账,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对接机制、跟踪整改进度、实行逐项销号、进行审计整改通报等方式,推动审计揭示问题的整改。同时,市审计局积极与市人大、市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等部门建立整改工作联动机制,对市人大确定的十个突出问题强化整改跟踪监督,在推动问题整改到位的同时,要求责任单位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市财政局、各相关部门、单位和县区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的要求,对照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截至目前,问题整改率已达95%。通过整改,促进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收缴资金20225.81万元(其中追回违规资金174.78万元),补拨资金23451.31万元,盘活存量资金8273.56万元,规范账务处理9467.64万元,归还原渠道100.14万元,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办法26项,问责处理处分6人,取得了明显的整改成果。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部分代编预算未及时下达使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1年6月末未及时下达的31个代编预算1.42亿元已于当年下半年陆续下达。2022年年初代编预算74个项目21.93亿元已于今年6月底前及时下达。

(二)社保基金预算当年未实现收支平衡问题的整改情况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厉行节约,持续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统筹安排财政资金,进一步增加当年财政补助投入,目前财政补助收入118252万元,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79859万元,同时严格规范基金支出,确保全年社保基金收支平衡。截至今年10月末,市本级社保基金结余109608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共计结余30361万元。

(三)存量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市财政局已于今年8月将政策性农业保险历年结余资金833.78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盘活使用;金融奖补资金历年结余589.78万元已于11月使用完毕。二是2021年盘活存量资金结转的37个项目4491.57万元截至目前已支出4354.07万元,剩余9个项目资金137.5万元市财政局已于11月收回统筹使用。

(四)决算草案收支不完整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于今年2月将非税收入待解户中应缴资金19802.43万元全部缴入金库或财政专户;制造强市奖补退回资金51.5万元已于9月中旬解缴金库。

(五)财政绩效评价结果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督促市教体局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固定资产已于今年7月入账;同时已将市政园林管理处共享单车项目城市道路占地费326.76万元予以扣回。

(六)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1年度省级节能与生态建设专项资金347万元和“三重一创”建设专项引导资金219.2万元市财政已于今年3月下达,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资金3507.23万元已按规定安排相关支出。二是市财政局督促相关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达到支付条件的及时支付,截至今年10月已加快支出15791.65万元,剩余10205.6万元将按照规定年底予以收回。

(七)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不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少登记保障性住房问题,目前9719套保障性住房已全部入账,其中:西城嘉园306套廉租房4340.7万元、桂花苑廉租房352套2839.83万元计入市住建局保障性住房;银杏苑市级公租房5215套14.28亿元、高新区公租房2454套8.43亿元、西城嘉园市级公租房1392套2.27亿元计入市建发集团在建工程。二是关于公共基础设施底数不清问题,去年未反映的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已在今年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反映,价值3844.95万元;城市供水、燃气、供热等设施已通过政府持股方式计入资产。三是关于编制主体不完整问题,市建发集团今年已将所属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合并报表已在今年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通过股权投资进行反映。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精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人防办已从2022年开始在预算编制中严格界定区分本级与下属单位编列事项,本级与下属单位已分别编制车辆运行维护费;市文旅局和市财政局在2022年预算编制时已分别将上年结转资金44.57万元、58.08万元编入其中;市公共就业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已将结余资金155.37万元编入2022年预算并用于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市供销社在2022年预算编制中严格按照“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得超过20%的要求,细化编制该科目12万元用于信访维稳支出。

(二)预算执行刚性不强,部分支出不合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方案的通知》,强化支出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市医保局和市医保中心、市乡村振兴局在今年的预算编制中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前瞻性,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力,杜绝无预算超预算现象的发生;市军休所、军供站分别制定了《淮南市军休所公务车辆、驾驶员管理办法》《淮南市军供站公务车辆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在预算范围内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市文旅局提前支付合同款所涉及的画册印刷、文旅推介会及博物馆文创产品等事项已履行完毕,并修订完善了合同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支付行为;市人防办在本级列支的下属事业单位费用58.58万元已归还资金原渠道,并完善资产调拨手续。

(三)专项资金闲置,未及时发挥效益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人社局已将闲置的创新型城市建设政策资金40万元上缴市财政;市医保局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200万元已按专项资金规定使用完毕,医疗照顾人员医疗补助资金200万元已拨付至市医保中心,现已支付64.85万元,剩余资金将继续用于医疗照顾人员医药费;寿县水利局等5部门财政衔接资金累计结余2495.93万元已被县财政局收回统筹用于乡村振兴项目。

(四)资产管理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供销社及市社有资产运营公司2022年8月已开展房屋资产登记入账工作,目前13家留守处房屋资产均已入账;市军供站已将电脑、打印机等11.44万元计入固定资产,并设立固定资产卡片,同时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市医保局及市医保中心对应报废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梳理,确定34.03万元固定资产需要报废,目前正在履行报废处置手续,剩余18.22万元固定资产为空调、视频会议等设备,因尚能正常使用,本着节约原则继续使用;市财政局已对26.47万元空调资产进行清查,确定需要报废固定资产10.89万元,已处置并于11月将处置收益上缴财政专户,捐赠给孔店乡政府的4台空调2.72万元已调账处理,剩余12.86万元固定资产为5台空调拆除用于现单位,现已调整固定资产台账;市公共就业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将在合同租期到期后,依规履行公开招租手续,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部分单位财务管理较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物资回收公司2021年取得的房租费等8.72万元,其中2.8万元房租已上交市社有资产公司、其余5.92万元是借款利息已纳入财务统一核算,同时,市社有资产公司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淮南市供销社社属企业经营管理行为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社有资产监管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企业社有产权管理行为,加大企业财务资金管控力度;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已对职工公积金基数重新进行调整,对重复缴纳的部分已在今年发放第三季度绩效奖金时予以扣除;市动物疫病预防及控制中心已于9月将房屋拆迁一次性补偿款及房租余款3.77万元上缴市财政;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已于8月将所剩资助资金8.22万元发放到位,38名学生6.97万元资助资金发放记录已找到。

三、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调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救助政策落实不够精准的问题。一是违规享受救助待遇的问题已整改到位。田家庵区等5个县区所涉41人,由于低保特困是动态管理,经核查后23人已退出特困、10人退出低保、7人因生活条件发生变化或制度修订重新核定后符合条件继续保留特困或低保待遇、1人已死亡,已追回具备追缴条件的违规资金10.7万元;寿县等3个县区70名已死亡人员享受救助待遇问题中67人已退出待遇、3人因原始数据错误重新核查后保留待遇,追回违规资金7.6万元。二是218人重复享受救助待遇的问题已整改到位。其中216人已退出待遇、2人重新核对后保留待遇,追回违规资金19.68万元。三是615人应享受未享受救助待遇的问题已整改到位616人(多出1人为整改中发现大通区一家庭另有1名孤儿),其中6人已纳入孤儿保障、17人纳入基本医保、567人纳入残疾人补贴、26人因条件变化不符合不再纳入。

2.关于未及时足额支付救助资金的问题。凤台县等6个县区对有关救助资金发放的流程进行了梳理,加快拨付进度,严格要求以后当月救助资金当月必须发放到位;潘集区打卡失败的1485人次10.3万元救助款项已全部打卡发放到位。

(二)财政助企纾困资金管理情况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未按规定拨付配套资金的问题。大通区财政局及煤化工产业园已分别于今年8月、9月将“三重一创”地方配套资金23.1万元、58.6万元拨付至企业;经开区财政局立行立改,引以为戒,加大资金调度力度,完善资金拨付机制,今年3月份已将区级配套资金拨付至相关企业。

2.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未使用的问题。市商务局多次深入寿县、八公山等县区对项目进行摸底调研,经各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初核、市信用办对企业和个人信用查询无异,提交市商务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后,会同市财政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共推荐4家企业申报资金705.89万元,相关申报资料已于6月末报省商务厅,目前申报的4个项目经省商务厅初步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项目1个,预计补助资金200万元,剩余资金根据省商务厅安排将调整用途用于我市文明菜市行动,同时做好项目储备工作。

3.部分县区市级奖补资金支出不及时的问题。截至2022年11月末,凤台县等5个县区制造强市奖补资金1082.64万元已全部拨付至相关企业;潘集区等6个县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97.01万元、田家庵区等2个区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43万元、潘集区市级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资金133.94万元已全部支出。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部分高标准农田未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问题。截至今年10月末13.98万亩高标准农田已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实行特殊保护。

2.部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不达标的问题。寿县人民政府对2017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损毁情况进行全面统计,明确需修复项目区涉及15个乡镇,今年3月寿县财政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损毁修复资金900万元,各乡镇抓紧建设实施,现已全面完成项目损毁修复工作。

(四)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市教体局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较多的问题。市教体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谋划市直部分学校托管下放事宜,进一步优化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同时指导、督促县区政府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班额,实施优质学校与区域内其他学校的资源整合。今年已对市属学校进行重新核编,根据核编情况,加大市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交流轮岗力度,充分盘活资源,暑假期间已交流教师41人。

2.义务教育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我市今年1-10月财政教育支出42.8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68%。谢家集区2021年义务教育投入较上年增长9.1%;潘集区、谢家集区、田家庵区及大通区欠拨义务教育保障经费6177.08万元,现已拨付1864.57万元,余款中主要是潘集区财力困难未拨付。鉴于我市财力现状,义务教育资金投入将根据市辖区人口流动、生源分布等情况区别对待、突出重点,大部分先行用于保工资、保运转方面,生均经费将随着财力的提高逐步得到改善。

3.标准化建设未达标的问题。一是各县区通过优化中小学布局、整合资源、改造房屋、加大教育投入等多种方式逐步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如:大通区今年暑期已将大通三小整合至淮师附小大通校区,将上窑中心学校楼顶建设为学生运动场地,另外又建设1栋综合楼;田家庵区已将原工业技工学校改为龙湖中学北校区,分流龙湖中学和民生中学生源,计划2023年启用; 寿县在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资金中安排100万元用于采购全县中小学校音体美器材,标准化建设水平将逐步得到提升。二是对于高新区7所学校存在超班额的问题,高新区管委会多措并举消除超班额现象:制定了《高新区控制大班额工作专项规划》(2022-2024年),自今年秋季开始,杜绝起始年级再次出现大班额、超大班额班级;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方案,全面推行“阳光招生”;严格入学审核条件,今年起对超标准班额的学校严格审核入学年龄、房产证、户籍等条件。

(五)市本级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内部审计工作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市科技局等8家单位在今年7月底均已调整或成立了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

2.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的问题。市商务局等7家单位已在今年7月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

3.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开展不到位的问题。市供销社、市水利局等8家单位今年均制定了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其中市供销社、东辰集团、市水利局制定了经济责任全覆盖计划。截至10月末,市供销社、东辰集团、市水利局、市商务局等6家单位已按计划对17家下属单位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

四、部分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未编报竣工财务决算造成政府资产不清的问题

审计反映29个项目未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主要涉及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8个,该中心已与各业主单位进行对接,启动竣工财务决算编报工作;市住建局7个,已编制完成舜耕山西支一路等3个项目,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等2个项目正在编制中,其余2个项目将加快推进竣工财务决算编报工作;高新区管委会11个,已经完成商合杭高铁淮南南站站前广场项目的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工作,其余10个项目陆续启动编制工作;市建发集团和市产发集团3个,目前正在编制中。

(二)关于运营管理不细致影响项目投资绩效的问题

一是陕汽淮南公司4号标准化厂房项目由于非标债资金落实不到位目前尚处于建设阶段,待项目竣工验收后,市产发集团公司将签订厂房租赁协议,尽早实现收益。二是高新区标准化厂房一期入驻企业累计欠缴租金368.98万元涉及3家企业,高新投资集团公司已会同投资促进局及律师事务所对其提起诉讼,目前法院已经受理,下一步将通过法律诉讼方式追缴租金及经济损失。三是高新区管委会成立了招商引资落地企业项目评估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开展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2021年度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工作,在企业扶持等方面实行差别化资源配置,年末将根据入驻产业园各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全面评估各项目履行招商引资合同情况,开展处置盘活工作。

(三)关于内控制度不健全导致工程管理粗放的问题

市产发集团正在修订完善集团公司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现场管理办法,切实增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监理、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责任,目前国乾公司已扣除监理单位的监理费尾款;经开区管委会已制定《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建设变更管理办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协审业务考核办法》等,办法明确了设计变更、签证申报、复核、审批等流程,加强标后造价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强化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高新区管委会已将不合规的咨询合同退回事务所重新签订,以后将严格要求三和镇及两家集团公司等相关部门加强合同及决算报告审查,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四)关于财务核算不准确导致项目成本不实的问题

高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已于今年4月将贷款利息分摊至各具体项目,非建设资金利息收入已计入财务利息收入,建设成本中不符合资本化的借款已调入财务费用。

总的来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各级、各部门和相关单位对审计意见以及整改措施的落实是积极有效的,审计反映的问题大多数已得到纠正。但是也有少数问题由于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地方财力困难以及整改单位推进不力等因素的影响,整改尚在持续推进中。

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精神,严格按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联动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完善督促整改措施,力求做到标本兼治,对仍在整改推进中的问题,将继续加强整改跟踪监督,直至问题整改到位,确保审计结果有效利用,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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