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22年第2号:关于淮南市西部采煤沉陷区生态治理项目(一期)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06 14:47 来源:市审计局 【字体: 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淮南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10月至2021年11月,对淮南市西部采煤沉陷区生态治理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淮南市西部采煤沉陷区生态治理项目(一期)位于谢家集区,综合治理范围为7.16平方公里。项目以生态修复和绿色休闲功能为主,建设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及附属管线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水利工程、建筑单体工程等。

(二)项目前期情况

2016年9月7日,淮南市发改委批复了该项目的建议书(淮发改审批〔2016〕453号),估算总投资74363万元;2017年5月26日,淮南市发改委批复了可行性研究报告(淮发改审批〔2017〕139号),可研批复总金额71692万元;2019年5月16日,淮南市发改委批复了初步设计(淮发改审批〔2019〕18号),该项目概算总投资70765.05万元,其中:直接工程费用54680.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77.41万元,基本预备费2932.91万元,征地用地费2556.86万元,建设期利息661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银行贷款及建设单位自筹。

由于批复后项目未及时开工建设,国家对生态环境修复整治要求不断提高,导致原规划与现生态环境治理要求不匹配,建设单位于2021年11月12日重新报批项目建议书,市发改委2021年11月18日批复了《关于淮南市西部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项目建议书》(淮发改审批〔2021〕36号)。项目占地面积7.16平方千米,批复估算总投资166597.22万元。目前,二次可研、初步设计等前期手续正在推进中。

(三)项目参建单位情况

原项目建设单位为淮南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办公室,后根据市政府2020年第83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经市发改委同意变更建设单位为淮南建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淮南市市政工程公司联合体;监理单位为河南晟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原设计单位为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优化设计单位为北京土人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四)工程形象进度情况

根据《淮南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淮府〔2019〕9号)规定,审计勘验现场,翻阅施工进度、监理资料,发现该项目2021年4月1日开工,5月12日停工,截至2021年7月30日,已施工完成A3和C类道路部分路段土石方工程。施工单位上报形象进度款共计742.6万元,监理审核742.6万元,市建发集团审核734.75万元。

三、审计评价

淮南市西部采煤沉陷区生态治理项目的建成有利于改善局部生态环境,提升周边群众生活环境质量。但是在跟踪审计过程中也发现该项目存在设计质量不高、部分招标条款设置不合理、对施工单位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四、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前期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前期工作深度不够造成损失。由于前期工作深度不够,造成原设计存在征迁量大、设计布局不合理、污水处理设计缺失等问题,项目无法实施。市建发集团于2021年8月重新招标,原设计作废,造成损失浪费。

2.招标条款设置不合规。

(二)建设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

工程开、停工未履行相关手续。截至审计日,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且未办理开工报告、停工报告。

(三)项目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1.项目后续推进存在风险。一是存在违约风险。二是造价不可控。

2.工程实际施工进度滞后。

3.部分参建单位履职尽责不到位。因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把关不严,致使核定形象进度与实际不符,超量核定。

4.建设单位未按时收取履约保证金。

5.建设单位对施工、监理履职情况监督不利。该项目施工期间,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到岗情况均由各单位自行考勤,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检查。

六、审计建议

(一)重视前期工作,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二)严守建设程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三)夯实各方责任,加大处罚问责力度

七、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审计公告日,针对审计报告反映的8个问题,已整改7个,剩余1个正着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报告反映“项目前期工作深度不够造成损失”的整改情况:组织项目对接会2次,进一步对设计图纸进行优化,保证预算与设计内容匹配准确。下一步将通过加强设计管理、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严格把控设计质量。

(二)审计报告反映“招标条款设置不合规”的整改情况:建发集团进一步加强招标文件编制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对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内容严格把关,对实际不适用的条款及时进行调整。根据《关于持续推进建筑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文件要求,今后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将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进行招投,由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的基础上,按照科学、规范、透明原则,自主确定中标人。

(三)审计报告反映“建设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建发集团严格规范程序过程,提高相关手续办理效率, 加大沟通协调力度,明确各方责任,狠抓项目进度,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

(四)审计报告反映“工程实际施工进度滞后”的整改情况:建发集团积极对接项目属地谢家集区政府,协助配合做好征迁工作。目前,项目涉及拆迁房屋503户,已拆除房屋358户,项目东入口范围清表约650亩;春申湖北侧已安装施工围挡2000米;完成项目东入口施工区域、望峰岗镇、李郢孜镇、唐山镇、谢家集街道以及基本农田保护区边线放样定桩工作。

(五)审计报告反映“部分参建单位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已要求跟踪审计单位于2022年1月5日前根据现场实际进度重新核定工程进度,对施工单位(安徽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超报的进度款进行扣除。二是对监理单位(河南晟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审核把关不严行为进行内部警告。

(六)审计报告反映“建设单位未按时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工作,根据合同约定督促中标单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

(七)审计报告反映“建设单位对施工、监理履职情况监督不利”的整改情况。经查人员考勤情况发现监理员未履岗情况为5次,按合同约定对监理单位(河南晟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给予10000元人民币处罚,罚款从计量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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