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淮南市审计局淮南市统计局印发《关于建立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2 09:44信息来源:市审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和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贯彻省审计厅、省统计局《关于建立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推动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相互贯通融合、协调协同,加强审计机关与统计机关在线索移送、协助查证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共同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市审计局、市统计局联合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推动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相互贯通融合、协调协同,加强审计机关与统计机关在线索移送、协助查证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共同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实施办法》参考了省审计厅、省统计局《关于建立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对相关要求进行细化,并结合实际提出具体的要求和可实施的操作步骤,经会签后,于2023年4月10日制定印发。

四、工作目标

各级审计机关和统计机关要加强沟通,定期通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双方信息、数据和成果互享共用。审计监督中,应将有关地区、单位是否存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重点内容予以关注。双方在监督过程中,发现属于对方监督范围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并提供必要的支持配合,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要积极核实对方移交的事项,并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关注,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发挥监督叠加效应。

五、主要任务

《实施办法》核心共五条内容,第一条是建立监督会商机制,明确监督会商由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分管领导及牵头科室开展实施,年初共同谋划,年末进行总结,年中不定期进行专题会商。第二条是建立信息通报机制,明确市审计局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向市统计局商请提供统计监测评价、统计巡察、统计执法检查等资料,市统计局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向市审计局商请提供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资料。第三条是建立线索移交机制,明确双方在工作中发现需要移交的线索,应在规定时间进行移交,双方都有义务对移交线索进行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对方。第四条是建立成果运用机制。双方要充分利用对方的监督成果,明确监督重点,避免重复检查,提高监督效率。第五条是建立工作保障机制。主要是强调廉政和保密相关要求。

六、创新举措

加强了会商联络、信息通报、监督协同、线索移送和结果共享等5项协作机制,细化了各项协作机制的工作流程和要求,从制度层面规范和加强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

七、保障措施

由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分管领导及牵头科室开展实施,如遇重大事项需要深入研究讨论的,由双方主要领导及责任科室进行会商。市审计局牵头科室为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市统计局牵头科室为市统计局执法监督局(政策法规科)。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淮南市审计局。

解读人:经济责任审计局。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4-2679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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