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南市审计局涉密人员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8 09:19信息来源:市审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淮南市审计局文件


淮审办〔2017〕57号


关于印发《淮南市审计局涉密人员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保密工作,落实保密工作责任,经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淮南市审计局涉密人员管理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3月20日



淮南市审计局涉密人员管理制度(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意见,适应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要求,加强对审计机关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全面规范我局涉密人员管理工作,按照市委保密委、市机要局的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保密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涉密人员分类确定和上岗审查


第一条 本制度中所称的涉密人员是指在审计机关各项工作中产生、掌握、管理和大量接触国家秘密的各类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

第二条 在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或承担工作任务的人员为核心涉密人员;在涉及机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工作任务的人员为重要涉密人员;在涉及秘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工作任务的人员为一般涉密人员。

第三条 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根据涉密人员工作任务、工作岗位密级等级和职责范围的实际涉密情况综合界定其涉密等级。

第四条 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界定,由局各部门根据本部门承担工作任务人员的实际涉密情况,提出初审名单,填写《涉密岗位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人教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保密办)审查批准,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备案。

第五条 按照以岗定人、先审后用、定期复审的原则,人教科会同局保密办对照保密工作有关要求,对拟承担涉密任务、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审查核实。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国籍、政治立场、个人品行、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现实表现、主要社会关系以及与国(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交往等情况。经审查具备规定条件的人员,才能批准为涉密人员,未经审查批准不得从事涉密岗位工作。

第六条 涉密人员上岗审查按如下程序进行:

1.拟任涉密人员所在部门与局保密办沟通提出拟任意见,拟任涉密人员填写《涉密人员保密审查表》;

2.人教科对照审查条件,进行保密审查;

3.上报市保密委审批;

4.审查批准后的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

5.新进涉密岗位人员由人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保密教育培训,并进行保密知识考试。

第七条 局领导小组对涉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涉密人员所在部门根据涉密人员实际工作岗位、工作任务、职责范围的变化,及时提出调整涉密等级的初审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审核确定后,报送局领导小组审批进行调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备案。涉密人员上岗后需填写《涉密人员备案汇总表》,上报市保密局备案。


二、在岗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


第八条 全体审计人员按照要求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以涉密人员为重点;局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积极参加保密培训和学习活动。兼职保密干部要认真学习保密工作各方面知识,不断提高工作技能。所有涉密人员要认真参加保密专题教育培训,增强保密意识、常识。同时要结合审计机关工作实际和涉密人员的岗位特点,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审计机关工作人员保密意识、保密技能、规范保密行为、提高保密能力。

第九条 保密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如下:

1.保密形势任务,主要包括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任务形势等。

2.保密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保密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与制度,如立法宗旨,基本原则,定密制度,保密措施,监督管理,违反有关规定承担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等。

3.保密知识技能,主要包括保密业务知识、信息安全保密技术、保密防范技能等。

第十条 保密教育培训类型如下:

1.上岗前保密教育,对局所有新进人员,上岗前进行专门的保密教育培训,确保其了解保密法律法规,领会党中央、省委、市委有关保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熟悉安全保密规章制度,掌握保密工作基本知识技能,做好上岗准备。

2.在岗保密教育,定期对涉密人员进行日常保密教育培训,适时开展最新保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保密知识教育培训,进一步明确其权利义务,增强其保密意识,提高其保密能力。

3.离岗离职前保密教育,对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前进行保密教育,要求离岗离职人员对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履行保密义务,遵守保密要求。

4.出国(境)前保密教育,主要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醒,确保其遵守有关保密规定等。

第十一条 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采取以会代训,举办报告会、讲座,组织知识竞赛、警示教育展、保密知识测试等多种方式,确保教育培训成效。

第十二条 保密教育培训要求如下:

1.制定计划。局保密办负责研究提出保密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年度局教育培训计划,在抓好全员日常保密教育的同时,保证所有涉密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4学时(1学时50分钟)的保密专题教育培训,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适当增加核心、重要涉密人员学时。

2.组织开展。人教科将保密工作列入职工年度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加强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培训考核,局保密办要加强对学习培训计划实施情况督查,切实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先教育再离岗要求,确保涉密人员上岗、在岗、离岗每个环节都接受保密教育培训。

新进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组织、保密办对其进行保密教育;在岗涉密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组织、保密办对其进行保密教育;外单位临时借调人员由各借调部门对其进行保密教育培训;即将退休、离岗或长期脱岗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保密管理员对其进行专项保密教育。

第十三条 涉密人员在上岗和离岗前应当签订《保密承诺书》,不签订承诺书的,不得上岗或办理离岗手续。

第十四条 《保密承诺书》具体内容根据上级印发的制式格式,并结合审计机关涉密人员实际工作情况由局领导小组制定。

第十五条 《保密承诺书》分为在岗、离岗、专项保密承诺书。涉密人员在涉密岗位工作、离开涉密岗位或参与涉密审计工作之前,必须签订相应的《保密承诺书》;局保密办在签订前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确保承诺人了解《保密承诺书》内容,知悉涉密等级和保密要求等。

第十六条 《保密承诺书》一式四份,涉密人员所在部门、局保密办、人教科和承诺人各一份。局保密办和人教科要加强承诺书的管理,建立专门档案,长期保存。离岗离职承诺书是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的重要依据,要加强管理。人教科应将承诺书纳入人事档案的存档材料。

第十七条 涉密人员应按要求进行重大事项报告,重大事项报告分局领导小组和个人报告两种类型。局领导小组发现涉密人员有重大异常情况的,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必要补救措施。涉密人员个人有关事项发生重大变更的,也应及时向局领导小组报告。

第十八条 局领导小组主要报告内容:

1.涉外劳务或服务;

2.泄密或可能造成泄密;

3.按照市保密委《保密工作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的要求,需要报告的内容;

4.其他重大异常情况。

第十九条 涉密人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主要报告内容:

1.发生泄密或者造成重大泄密隐患的;

2.发现针对本人利诱、胁迫、渗透、策反行为的;

3.与国(境)外人员通婚,接受境外机构、组织及其非亲属资助的;

4.涉密人员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获得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权或取得外国国籍的;

5.其他个人重大事项发生变更,危害或可能危害国籍秘密安全的。

涉密人员个人情况发生上述变化的,应当及时向局领导小组报告,并填写《涉密人员重大事项报告表》。

第二十条 局保密办对涉密人员履行职责和遵守保密纪律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向人教科通报情况;人教科要将履行保密职责情况列入部门、个人年度考核的内容;部门、个人在撰写述职报告、填写年度考核表时,应明确遵守保密纪律的相关内容;组织人事部门在考察干部时,要对遵守保密纪律情况进行考察。

第二十一条 人教科和保密办负责对涉密人员监督管理,定期进行保密提醒谈话,了解掌握其现实表现和思想状况,并将保密提醒谈话作为“十必谈”制度重要内容。

第二十二条 涉密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自觉接受保密办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

第二十三条 涉密人员违反保密纪律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二十四条 局领导小组应按照要求对涉密人员进行定期复审确保其符合涉密岗位工作要求。重要涉密人员每3年复审一次,一般涉密人员每5年复审一次,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涉密人员发生岗位变动或者涉密等级调整的,人教科会同保密办及时进行复审;涉密人员个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根据需要,视情进行复审。

局领导小组应当在《涉密人员保密审查表》中填写有关复审情况,复审时发现涉密人员个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适宜继续在涉密岗位工作的涉密人员,应当立即终止其涉密资格,调离涉密岗位,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泄密隐患。


三、涉密人员出国(境)保密管理


第二十五条 涉密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境)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进行审批。核心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不予批准,重要人员因私出国(境)严格审核。

第二十六条 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的,按省有关文件要求办理。县处级以下涉密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境)的,由人事管理部门审核,并报保密委批准。

第二十七条 涉密人员因公出国(境)的,局领导小组要提出保密审查意见,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的结合审批备案程序一并报批。

县处级以下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表》,由所在部门向局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意见,报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审批。

第二十八条 涉密人员的出入境证件由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集中保管。因公出入境证件,回国(境)7天内上交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因私出入境证件,回国(境)10天内上交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因故未能按时出国(境)的,应及时上交已申领的出入境证件。

第二十九条 涉密人员经批准出国(境)的,局领导小组应当对其进行行前保密提醒谈话。保密提醒可采取个别谈话方式,也可以采取集中教育方式,并填写《涉密人员出国(境)行前保密教育情况表》,认真做好记录。


四、涉密人员离岗离职保密管理


第三十条 涉密人员离职离岗保密管理的关键环节是脱密期管理。脱密期管理是指一定期限内,在就业、出国(境)等方面对离岗离职涉密人员采取限制措施。

离岗是指离开涉密岗位,仍在局工作的情形;

离职是指辞职、辞退、解聘、调离、退休等离开局工作岗位的情形。

第三十一条 脱密期分为:核心涉密人员2至3年;重要涉密人员1至2年;一般涉密人员6个月至1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必要时可适当延长涉密人员的脱密期。

脱密期满,离岗离职涉密人员在就业、出国(境)等方面不再受有关保密法规限制,但对其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仍应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十二条 涉密人员调整到非涉密岗位,或退休的,由人教科负责脱密期管理。

涉密人员调入其他机关单位的,由人教科在办理交流或调动手续时,出具《脱密期委托管理书》,委托调入机关单位负责脱密期管理。

涉密人员借调、挂职到其他单位的,由人教科向用人单位出具《脱密期委托管理书》,委托用人单位负责脱密期管理。

涉密人员离职,去向明确的,由人教科根据其社保关系情况,将《脱密期委托管理书》发往其社保关系所在地或常住地市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其协调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共同负责脱密期管理;去向不明确的,报告市保密委,采取相关措施,落实脱密期保密管理要求。

第三十三条 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前,由人教科会同局保密办,严格核查、督促涉密人员填写《涉密载体清退登记表》,清退所有涉密载体和证件,包括涉密纸质载体、涉密电子文件、涉密信息设备、各种证件(工作证、车辆出入证、钥匙、IC卡、USB Key),取消其账户访问权限和涉密场所出入权限。必要时,可现场核查清退情况。未完成清退,不予办理离岗离职手续。

第三十四条 涉密人员在办理离岗离职手续前,由保密办组织与其签订《离岗离职保密承诺书》,明确其离岗离职后应履行的保密义务以及违反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存入个人档案。

第三十五条 涉密人员在办理离岗离职手续前,由人教科会同局保密办对其进行保密提醒谈话,告知其承担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义务,填写《离岗离职涉密人员保密提醒谈话记录表》,并存入个人档案。

第三十六条 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按涉密人员管理要求向负责脱密期管理的机关单位报告重大事项、进行出国(境)审批。

第三十七条 对脱密期内的核心涉密人员,由人教科进行必要的回访,也可以委托属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回访,并填写《脱密期回访记录表》,并存入个人档案。

第三十八条 人教科发现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违反规定,到境外(驻华)机构、组织及外商独资企业工作,为境外(驻华)机构、组织、人员及外商独资企业提供劳务、咨询或者其他服务的,及时报告局领导小组,并上报市保密委处理。


五、非涉密人员使用电子政务内网管理


第三十九条 非涉密人员包括审计机关编制内人员、聘用人员、临时借调人员、聘用人员。

第四十条 非涉密人员因工作需要使用电子政务内网,填写《非涉密人员使用电子政务内网审批表》,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经人事管理部门、保密办审核,报领导审批。

第四十一条 保密办要严格审核非涉密人员帐户访问权限,严格控制信息知悉范围。

第四十二条 非涉密人员按照涉密人员履行保密审查程序,签订《保密承诺书》后,方可使用电子政务内网。

第四十三条 非涉密人员不再使用电子政务内网,由保密办会同所在部门,严格核查、督促非涉密人员填写《载体清退登记表》,清退所有载体和证件,包括纸质载体、电子文件、涉密信息设备、USB Key,取消其电子政务内网账户访问权限。


六、外部人员来局管理


第四十四条 保密要求如下知会:

1.局保密办定期向经常或一段时间内需要进入涉密场所的外部人员(除本单位正式编制人员和聘用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知会相关的保密规定,使其认识到自身的责任和安全违规会受到的处罚。

2.保洁、保安值班等工勤服务人员,由人教科会同保密办对其进行必要的保密审查,开展保密教育,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并存档。

3.安全控制区域的隔离,局对重要安全控制区域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采取隔离控制措施,提醒并禁止未经授权的外部人员接近或进入该区域。

4.携带物品的限制,禁止外单位人员携带录音、录像、手机等设备进入涉密场所使用。

5.旁站陪同控制,对所有进入机房、设备间、办公室等保密要害部位进行维修、服务、参观的外部人员,局保密办要进行全程旁站陪同。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由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涉密岗位登记表;

2.涉密人员备案汇总表;

3.涉密人员保密审查表;

4.保密承诺书(样本);

5.涉密人员重大事项报告表;

6.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表;

7.涉密人员出国(境)行前保密教育情况表;

8.脱密期委托管理书;

9.委托管理涉密人员基本信息表;

10.涉密载体清退登记表;

11.离岗离职保密承诺书(样本);

12.离岗离职涉密人员保密提醒谈话记录表;

13.脱密期回访记录表。


附件1:

淮南市审计局涉密岗位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部门

岗位名称

涉密等级

(核心、重要、一般)

确定依据

备注


附件2:

淮南市审计局涉密人员保密审查表

部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基本

信息

  

性别

国籍

(照片)

曾用名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联系方式

户籍地址

户籍地公安机关

常住地址

常住地公安机关

单位及职务职称

已(拟)任涉密岗位

涉密等级

持有因公出入境证件情况

无□

护照□

港澳通行证□

港澳通行证□

持有因私出入境证件情况

无□

护照□

港澳通行证□

港澳通行证□

拥有外籍、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权许可情况

无□

有□

证件号码

主要学习及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主要学习经历、工作单位及任职情况

证明人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与本人关系

姓名

国籍

是否有境外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单位及职务

政治面貌

因私出国(境)情况

起止时间

所到国家或地区

事由

接受境外资助情况

时间

国家地区

机构名称

资助内容

金额

处分或者违法犯罪记录

时间

处理结果

处理原因

处理机构

不良嗜好情况

(赌博酗酒吸毒等)

本人及配偶、子女是否存在不得任(聘)用到涉密岗位工作的情形

(人事部门签字盖章)               

本人承诺

本人承诺上述内容均属实,如有虚假,自愿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后果。

              承诺人:               年   月     日

接受保密知识培训、上岗保密教育以及签订保密承诺书情况

               (保密机构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签字:            (部门审查盖章)

                                    年   月     日

                签字:            (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年   月     日

                  签字:            (保密办审查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涉密人员上岗审查、在岗复审均填报。

2.已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的,可按照本表要求补充有关内容,不重复填报本表。

3.审查意见由机关、单位涉密人员所在部门、组织人事部门、保密工作机构填写。



附件3:

淮南市审计局涉密人员备案汇总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涉密岗位

涉密等级

职务职称

是否审查

备注



附件4:

淮南市审计局保密承诺书

(适用在岗人员)


我了解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本人庄重承诺:

一、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审查;

三、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国家秘密载体;

四、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

五、未经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

六、离岗时,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签订保密承诺书。

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党纪、政纪和法律后果。

保密承诺书一式肆份,签订人员所在部门、局保密办、人事科和承诺人各一份。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5:

淮南市审计局涉密人员重大事项报告表


所在部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级别:                          上报时间:         

系统名称

报告人

联系电话(手机)

事件发生时

事件类型

事件名称

发生原因

事件描述

影响范围

补救措施

应急小组处理意见

初步处理结果:

处理意见: 

处理结果

附件6:

淮南市审计局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表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涉密岗位

涉密等级

工作单位及职务

身份证号

审批事项

证件类型

因私护照□     港澳通行证□     台湾通行证□

出国(境)事由

前往国家(地区)

起止时间

同行

人员

情况

与本人关系

姓名

年龄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职务及居住地

审批意见

                 签字:            (审查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签字:            (审查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签字:            (审查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审查意见由机关、单位涉密人员所在部门、组织人事部门、保密工作机关填写。














附件7:

淮南市审计局涉密人员出国(境)行前保密教育情况表

部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单位及职务

涉密岗位及涉密等级

身份证号

出国(境)事    

前往国家

(地区)

起止时间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保密形势和政策教育;

2.出国(境)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3.发生或发现保密违规或失泄密事件的处理方法;

4.外出期间要注意保守国家秘密,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有关规定,要受到相应处罚;

5.出行目的地必须和申请地一致,不得擅自改变,按时回国,严禁前往敏感国家或地区;

6. 出国(境)期间,若受到前往国家或地区专门机关的调查或不公正待遇,应保持冷静,遇紧急情况及时报告组织或当地使领馆。

本人已知悉上述内容,并承诺遵守。     签字                   年   月   日

行前保密教育人:                        (签字)

备注:

附件8:


淮南市审计局脱密期委托管理书存根

           :

           同志在我单位工作期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已确定为涉密人员,脱密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特委托贵单位完成该同志脱密期管理工作。

                                               年    月   日



淮南市审计局脱密期委托管理书

           :

           同志(身份照号:                  )在我单位涉密岗位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已确定为      涉密人员。该同志脱密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基本信息见《委托管理涉密人员基本信息表》。该同志因私出国(境)证件转交你单位管理□我单位继续管理□未办理□。

特委托贵单位完成该同志脱密期保密管理工作。该同志在脱密期内,出国(境)应经过批准,并征求我单位意见;脱密期内不得到境外(驻华)机构、组织及外商独资企业工作,不得为境外(驻华)机构、组织、人员及外商独资企业提供劳务、咨询或者其他服务。发现违反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报告。我单位回访请予以配合。

                                                        

                                (盖章)

                                           年    月   日



淮南市审计局脱密期委托管理书回执

           :

    贵单位开具的          同志脱密期管理委托书,我单位已收悉,将按法律法规及脱密期有关规定,对该同志进行脱密期管理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9:


淮南市审计局委托管理涉密人员基本信息表

部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性别

原职务(职级)

原职称

原涉密等级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联系方式

户籍地址

户籍地公安机关

现常地址

常住地公安机关

持有出国(境)证件情     

无   

  

因私护照号

港澳通行证号

台湾通行证号

社保关系所在地

社保编号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面)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反面)

备注

1.委托调入机关、单位管理的,社保关系和社保编号可不填;

2.出国(境)证件继续由原单位管理的,出国(境)证件情况可不填。




附件10:


淮南市审计局涉密载体清退登记表

部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原职务(职级)

职称

涉密等级

联系方式

政治面貌

流动方式

轮岗□   离退休□   离职□   借调、挂职□

个人载体交接清退情况

纸质涉密载体

名称

密级

份数

页数

接受人或经管人核定后签名

电子涉密载体(含计算机、存储介质等)

名称

密级

编号

数量

接受人或经管人核定后签名

信息化管理部门

涉密信息系统访问权限回收情况

经管人或负责人核定后签名

涉密场所管理部门或行政管理部门

场所出入权

限回收情况

经管人或负责

人核定后签名

所在业务部门复核

保密工作机关意见

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备注

涉密载体较多时可另附页。


附件11:


淮南市审计局离岗离职保密承诺书


我了解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服从有关部门的保密监管,本人庄重承诺:

一、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

三、已全部清退持有的各类国家秘密载体;

四、未经审查批准,脱密期内不擅自出国(境);

五、脱密期内,不到境外(驻华)机构、组织及外商独资企业工作,不为境外(驻华)机构、人员及外商独资企业提供劳务、咨询或者其他服务;

六、未经原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原单位未公开内容的文章、著述;

七、不在发布新闻或接受采访过程中涉及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八、脱密期内,自觉接受定期回访;

九、脱密期满,已知悉的国家秘密仍未解密的,会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后果。

保密承诺书一式肆份,签订人员所在部门、局保密办、人事科和承诺人各一份。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12

淮南市审计局离岗离职涉密人员

保密提醒谈话记录表

所在部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性别

原职务(职级)

职称

涉密等级

联系方式

政治面貌

流动方式

轮岗□    离退休□    离职□    借调、挂职□

拟工作部门

拟工作单位

(本栏由负责保密提醒谈话工作的同志填写,涉密人员本人确认:填写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明确被谈话人的脱密期限和起止时间;

2.告知负责脱密期管理的具体单位;

3.告知不得违反规定出国(境),不为不为境外(驻华)机构、组织、人员及外商独资企业工作或提供劳务、咨询或者其他服务;

4.重申在脱密期内有关管理要求;

5.明确在脱密期的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如,被谈话人在脱密期内,遭遇境外(驻华)组织、机构或个人利诱、胁迫、策反,本人及时向组织报告的有关程序。

                 本人签字:

                                            

教育提醒人

所在部门

职位职称

备注

附件13:

淮南市审计局脱密期回访记录表


所在部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性别

联系方式

政治面貌

通信地址

原涉密等级

原工作单位

现工作单位及联系人

现户籍地址

户籍地公安机关

现常住地址

常住地公安机关

现社保关系所在地

持有出国

(境)证件情     

无   

  

因私护照号

港澳通行证号

台湾通行证号

本人脱密期间履行保密职责和义务情况

(本栏可以由涉密人员本人填写,回访人确认:电话回访的,可以由回访人代本人填写,填写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现工作情况;

2.脱密期出国(境)情况;

3.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变化情况,如家庭主要成员海外背景变化情况;

4.参加境外(驻华)组织或为境外机构或个人服务情况;

5.是否遭遇境胁迫、渗透、策反等情形;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人签字:

                                              年       

回访人姓名

所在部门

职位职称

回访方式

实地谈话□        电话回访□        函访□        其他            

备注






















抄送:市保密局。



淮南市审计局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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