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中共淮南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截至2023年6月末市城市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和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建设费用和运维费用进行了专项审计。相关审计整改报告正在审议中,待审议完成后及时发布,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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