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分解】关于做好202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局各有关科室:
2021年,我局共承办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件,其中人大建议2件(主办1件、协办1件)、政协提案0件。经局领导同意,现将办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解
根据各科室职能分工和建议、提案内容,对应划分办理科室。
二、办理程序
(一)由我局主办的建议、提案办理程序。
1.牵头责任科室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研商后综合汇总,并与相关代表、委员沟通后,按规范答复格式形成书面答复意见并呈局分管领导审签。
2.牵头责任科室将书面答复意见交局办公室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市政协提案委认定办复类别后呈局主要领导审签,再呈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审阅。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经审查后,将通过局门户网站建立专栏,公开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局各承办科室要高度重视办理质量,主动引导舆论,吸纳合理建议,回应群众关切,推动改进工作。
4.各承办科室正式答复前要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凡代表、委员不满意的,要重新办理,确保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双满意”。局办公室要加大跟踪督查力度,督促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
5.牵头责任科室于8月底前完成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二)由我局协办的建议、提案办理程序。
1.牵头责任科室将起草的协办意见按规范答复格式认定办复类别后呈局主要和分管领导审签。
2.牵头责任科室将书面答复意见连同电子版交办公室发主办单位、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市政协提案委和市政府办公室意见建议科。
三、工作要求
各责任科室务必高度重视、抓紧办理、确保质量。
(一)要实行开门办理,积极与代表、委员沟通,主动征求意见。确保做到与建议提案人见面率达100%,办结率达100%,解决率不低于50%。与建议提案人见面,不得委托代理。
(二)由我局主办并有市直其他单位协办的建议、提案,牵头责任科室应主动与相关单位联系,获得协办意见。由我局协办的建议、提案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
(三)各牵头责任科室要注意调查研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答复内容要有针对性,着重体现新措施、新成果。不可简单地将工作总结、文件材料等直接粘贴作为答复内容。
(四)各牵头责任科室要主动加强与协办科室的沟通协调,协办责任科室要积极配合牵头责任科室,通力协作,确保高质量完成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