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审计局立足法定职能,强化投资审计工作

发布日期:2020-06-02 10:50 作者:寿县审计局 田原 来源:市审计局 【字体: 阅读:

近年来,寿县审计局着力配备政府投资审计专业人员、强化政府投资审计机构建设、完善政府投资审计相关制度、捋顺政府投资审计相关工作机制,在工作开展中立足法定职能和权限,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投资审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突出投资审计监督重点。结合审计力量,安排审计项目以能够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项目跟踪审计及重大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形式为主,重点关注民生工程,不再开展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和结算审计,项目实施中对重大项目审批、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物资设备采购、合同履行、签证变更、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面审计,深入揭示工程管理中的问题,并在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审计建议。

二是强化投资审计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审计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审计,对未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项目,不予开展审计;对审计项目实施,注重审计全过程监督, 实行“审计组+中介机构”模式实施,压实审计组负责人、主审责任,严格按照《安徽省审计机关审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程序进行审计;对审计项目结果,严格按照复核、审理、审计业务会议审定程序进行把关,保证审计项目质量。

三是规范投资审计制度建设。寿县审计局配合寿县政府制定了新的《寿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修改了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有关条款,保证政府投资审计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同时为了保障该办法的实施,进一步强化对协审机构的管理,制定了《寿县审计局协审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有效规范对协审机构的管理。同时还制定了《寿县审计局委托协审机构管理办法》,规范协审机构选择、使用及费用支付方式,严控廉政风险。

四是加强工程造价审核监管。对未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由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实施内部审计,根据需要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对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组织实施的内部审计项目,实行寿县政府投资审计项目月报制度,各入库单位每月5号上报上月在寿县实施的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加强对协审机构开展业务的审核监管。

五是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寿县审计局整合力量成立了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与审计组共同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跟踪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杜绝屡审屡犯,促进建设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提高投资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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