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审计局出台意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日期:2020-06-28 15:26 作者:综合法规科 周楠 来源:市审计局 【字体: 阅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细化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和《中共安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要求落实指引的通知》,明确审计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及机关内部科室及个人法治建设各项具体工作责任,淮南市审计局制定《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全局法治工作重要抓手。

《实施意见》指出,市审计局党组及局机关各部门应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职责。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制定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并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要全面正确履行部门职能,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切实推进政务公开。

《实施意见》强调,要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动完善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要建立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加强对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要加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实施意见》明确,市审计局机关工作人员应履行以下法治建设职责: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二是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法治教育培训;三是注重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不得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四是依法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严守法定程序,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或者拒绝履行法定职责,不得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五是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在工作中向人民群众普法,做法律法规的遵守者、执行者、宣传者;六是履行其他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职责。

《实施意见》充分参考了《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6〕71号)《中共安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要求落实指引的通知》(皖法办发〔2020〕4号)等文件,系统梳理了淮南市审计局党组及内设机构应承担的十二项法治建设主体职责和机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的六项法治职责,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其他负责人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法治建设相关职责,着力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为淮南审计机关健全完善执法、守法、普法等相应机制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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