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21年第6号:淮南市审计局关于市经信局(市国资委)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18 11:28 来源:市审计局 【字体: 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3月8日至4月30日,对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信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市经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对外加挂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牌子。主要职责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济、信息化和国资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和信息化及国资监管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依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等。

核定的市经信局机关编制为58人。截至2020年末,实有在职职工55人(不含市纪检派驻人员5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资产监督与评价科、产业政策与规划科等16个科室。下辖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市节能监察中心、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等4个二级机构。

(二)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经市财政批准的市经信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均为2474.95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1422.77万元、项目支出1052.18万元。

2.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市经信局财务账面反映,当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1661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1185.46万元,项目支出15312.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16万元。支出决算为1623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6.88万元、项目支出15006.2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市经信局无公款出国(境)费用支出,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80万元,比上年下降37.34%。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经信局及审计抽查该局所属单位2020年度会计核算基本符合《政府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的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在重大方面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其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但审计也发现,市经信局在部门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及专项资金的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精准。一是未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纳入预算。以前年度结转的专项资金1976.22万元未纳入2020年年初预算,其中:2019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引导专项资金1300万元;中央财政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助资金656.22万元(2017年273.7万元、2019年382.52万元);2019年国家“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奖补资金20万元。二是部分“关停并转”企业留守处管理房产的房租收入未编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0年,各“关停并转”企业留守处转入的房租收入有38.04万元,市经信局未将其编入年初预算。

2.部分预算项目执行存在超支或结余过大情况。如市经信局2020年差旅费支出预算为20万元,实际支出41.18万元,超支21.18万元;培训费支出预算29.67万元,实际支出1.33万元,完成率仅为4%。

3.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项目支出未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如原国有企业退休领导人员2020年度慰问救助经费265.36万元、“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经费396.18万元无绩效评估。二是部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指标未细化,无法量化考核。如对“促进经济发展”项目支出中制定的考核经济效益指标为“发挥头雁效应,通过企业家培育更利于企业顺应经济形势更好发展”、“促进招商引资”等,在考核时无法量化衡量。三是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不够。如在编制2020年、2021年预算绩效考核指标时未参照2019年、2020年等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也没有针对以前年度绩效考核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及时调整相关绩效考核指标及内容。

(二)财务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资金拨付与研究决议程序倒置。2020年12月28日,市经信局下拨市产发集团“留守处经费”279.46万元,但收到市产发集团拨款申请时间为2021年1月5日、市经信局在局长办公会议的研究时间为1月13日,存在先拨付后研究决定的现象。

2.部分资金支出手续不全。如2021年1月报销的职工差旅费0.18万元,无出差天数的报销依据材料。

(三)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少数财政奖补项目申请及认定条件设置不够规范,增加了企业负担。一是要求企业提供的财务报告需经中介机构审计。审计发现,市经信局制定的《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市建设若干政策(修订稿)实施细则的通知》(淮经信产业〔2018〕26号)、《淮南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淮经信技装函〔2017〕20号)等涉企奖补文件,均要求企业在申报财政奖补资金时须提供“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即出具的财务报告要经中介机构审计。该要求,同《市经信局(国资委)行政权力中介服务规范事项清单》中“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规定不符。按照《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收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淮府〔2017〕58号)“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未纳入目录清单的,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的规定,市经信局应对有关财政奖补项目文件中有关认定条件进行清理,不应要求企业提供“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确因工作需要核实申报企业财务报告真实性的,应按照规定聘请中介机构予以甄别并支付审计费用,以减轻企业负担。二是个别项目无依据要求企业提供专家推荐函。市经信局发布的《淮南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淮经信技装函〔2017〕20号)规定,企业在申报该项认定时,除需提供知识产权权益归属等必要证明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同专业两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函”,但对专家出具推荐函的真伪无约束性条款和奖罚措施。抽查发现,2019年获得该奖项的淮南国力液压装备有限公司的申报及评定材料中,项目推荐专家与经信局的评审专家都来自于同一单位(安徽理工大学),有一定关联性;推荐专家对项目认定起不到支撑作用且增加了企业负担。

2.个别专项资金未按照规定用途使用。2020年5月,市经信局使用“国资监管工作经费”支付田家庵区泉山街道安化社区文明创建费4.20万元。

(四)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办公设备超比例配置。截至2020年末,市经信局机关在用电脑台式机152台、一体机12台,配置比例达264%;在用打印机55台,配置比例为88%。二是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规范。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对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经审查,市经信局少数月份存在应提未提折旧现象。

2.对国有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激励作用发挥不够。2020年,市国资委对淮南市建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淮南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上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百分制打分,其中利润总额完成情况共30分。2019年市建发集团、产发集团的利润亏损额分别为考评目标值的1.81倍和2.13倍,均未完成指标任务。市经信局在考核时虽履行了相关程序,但对该项评分却设定扣分上限,最高仅扣了3分。现行的考核设定扣分上限且上限较低的做法,起不到激励作用,使得考核压力无法转换为企业负责人改善经营业绩的动力。

3.购买服务项目效益性不高。一是微信公众号宣传推广度不高。2020年1月,市经信局支付安徽帝诚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技术服务费3万元,委托该公司代运营微信公众号“淮南工业经济”。审计发现,该公众号推广程度不高,2020年至今阅读数量为6.69万次、留言数为46条、粉丝数仅有1582个。二是党建云平台办公软件使用率低。2020年7月,市经信局支付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9万元,作为党建协同办公平台运营维护费用。经核查,该办公系统为手机“钉钉APP”办公软件,其中部分付费定制服务功能如“党员档案库添加导入”、“全员群/部门建立”等并未使用,且实际下载使用人员仅为该系统各支部支委,未按合同约定普及到基层党员,也未实现分级管理。三是工业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推进缓慢。2020年,市经信局支付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工业云服务平台建设费9.60万元,合同约定的建设服务项目包括云计算产品服务、云服务器、云存储及信息化应用系统项目申报系统、工业重点项目跟踪系统和工业企业运行监测系统等。经审查,该项目推进缓慢,合同中的项目至今未能建设完成。

四、审计建议

(一)改进预算编制,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市经信局要树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行统筹谋划,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规范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各项管理流程,确保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有效衔接。同时,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和财政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要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防止和纠正超预算支出、挤占项目资金的问题。

(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的范围和用途,及时下拨使用,确保专款专用,杜绝资金长时间大量滞留情况出现,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涉企资金项目申报和资金拨付程序进一步进行完善和规范,强化项目申报和资金拨付的风险管控,使项目申报和资金拨付的行为做到有规可循、有规可依。

(三)健全内控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市经信局及二级单位要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要求规范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加强对公务用车、值班费等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不得报销;严格支出报销审核,健全支出手续,杜绝不合规发票列支现象;单位各项支出应由财务部门按照批准的预算和有关规定审核办理,进一步加强单位财务管理。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不够精准。向财政部门汇报,在下一年度预算中将相关资金全部纳入预算,实现预算全覆盖;将“关停并转”企业留守处管理房产的房租收入编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部分预算项目执行存在超支或结余过大情况。推行厉行节约,严把审核程序,着力压减各项费用开支。于5月份组织开展了相关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费的支出达到预算执行要求。 

3.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问题。成立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规程,制定指标体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的体制机制,做到具有可操作性、职责分工明确,在2021年度,将绩效考核的各项工作落在实处。

4.部分资金拨付与研究决议程序倒置问题。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政部财会〔2012〕21号),重大经济事项的内部决策,应当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规定。完善支出类经费的审议拨付程序,科学管理、规范操作。

5.部分资金支出手续不全。相关科室已补充报销单据资料。

6.少数财政奖补项目申请及认定条件设置不够规范,增加了企业负担。对制定的《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市建设若干政策(修订稿)实施细则》涉及到认定办法等条款进行修改完善,对不适用的条款进行删除;《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市建设若干政策(修订稿)实施细则》已修订完成,会同财政等部门联合下发执行。

7.个别专项资金未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今后严格执行《淮南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淮府办〔2017〕92号)文件精神,现已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规范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做到专款专用。

8.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应报废的资产,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相关程序进行报废处置;及时补提漏提资产的折旧费用。

9.对国有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激励作用发挥不够。2020年计分细则已在2019年制定,今年将按照审计工作要求修订2021年考核指标及计分细则,具体如下:一是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审计结束后,结合2020年度完成情况提出考核指标及相应的积分细则;二是与企业充分沟通,吸纳企业意见;三是上局长办公会形成定稿。预计该项工作10月底前结束。

10.购买服务项目效益性不高。推进工业云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平台系统,尽快上线;积极与中国电信淮南分公司对接,目前工业云服务平台正在修改完善阶段,预计本月底可以上线;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浏览量;推进党建平台部已扩大范围、增加注册量、提高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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