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22年第7号: 淮南市2022年二季度贯彻落实重大政策
措施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02 09:16 来源:市审计局 【字体: 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我局派出审计组,对淮南市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二季度主要对政府债务风险管控情况及旅游强市发展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债务风险管控情况

个别县区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较慢。2021年全市新增专项债券平均支出进度76.27%,但个别县区支出进度较低,如:八公山区21.65%、毛集实验区44.96%,未能及时有效发挥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旅游强市发展情况

1.专项资金超时分配下达。一是淮南市2021年12月21日收到省财政提前下发毛集实验区财政局2021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30万元,市财政局于2022年3月15日才将指标下达至毛集实验区财政局,下达时间超出7个工作日的规定期限。二是审计抽查发现,部分县区2021年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分解下达不及时,均超出30日的规定期限,其中谢家集区10万元、八公山区10万元、田家庵区20万元。

2.部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一是淮南市收到2021年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72.8万元,截至2022年5月底,尚余135.95万元,其中市文化和旅游局30.95万元、寿县65万元,谢家集区10万元,八公山区10万元,田家庵区20万元。审计期间,促进加快支出27.22万元,截至6月底,尚有108.73万元未形成实际支出。二是2021年淮南市安排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截至6月底,尚有32.28万元未使用,其中:毛集实验区21.68万元、凤台县5.68万元、田家庵区2.92万元、八公山区2万元。

3.提前支付合同款。2021年12月,市文化和旅游局使用旅游资金提前支付合同款37.74万元,其中:提前支付淮南画册印制费9万元、旅游推介会费用11.6万元、双微和抖音代运营费用15万元。

4.预算绩效目标设定不细化、不可衡量。2021年,市文化和旅游局编制省级旅游发展资金、旅游市场开拓培育补助资金和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不细化、不可衡量。

二、以前阶段跟踪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淮南市政府高度重视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截至目前,一季度审计报告反映的部分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使用进度较慢、扩大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支出范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未按规定配套资金等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