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21年第12号:关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3月12日至5月12日,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编制,主要职责是按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依法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等。内设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等18个科室、大通分局等7个分局(不含寿县、凤台),下属8个事业单位。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67名,截至2020年底,实有在职人数58人、退休61人、非在编聘用人员1人。
(二)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2020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年初预算1704.14万元,追加预算4503.60万元;预算支出611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2.64万元、项目支出4287.3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及执行情况
2020年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万元,实际支出1.87万元,比上年下降了42.46%。
(四)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20年底,资产总额3524.77万元,其中:库存现金0.1万元、银行存款1242.19万元、其他应收款净额3万元、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净值2279.48万元;负债总额1058.9万元;净资产总额2465.87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本能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组织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编制、决算编报工作,2020年度预算收支和财务核算基本符合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本真实反映了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但审计也发现该局在预算编制执行、部门组织收入和绩效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预算编制方面
1.代编所属单位预算。2020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局机关采购预算中,代编潘集分局等独立核算的派出分局预算,当年采购后划拨打印机等办公设备25.22万元。
2.预算编制不细化。2020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59.1万元,没有进一步细化到具体事项。
(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1.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2020年,市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地块及地面附着物租金、项目资金利息收入90.42万元,截至审计日未上缴财政。
2.改变预算资金用途。2020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项目支出中列支机关日常电信网络费等12.65万元。
(三)绩效管理方面
1.个别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不细化。2020年,市土地整理中心在编制“前期工作费”项目绩效指标的数量指标、成本指标等产出指标时,仅笼统编列目标,未对年度(总体)目标予以细化量化。
2.未按规定开展绩效评价。截至审计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仍未对2020年度“物业管理及卫片监测费用”等9个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预算绩效自评。
3.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以前年度没收的保证金30万元,“两治三改”结余资金26万元,未清理及时上缴。
(四)资产管理方面
1.资产购置未登记入账。2020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购买2台发电机、4家所属单位购置的信息化提升系统和自助设备、3个分局以前年度购置房产,均未登记资产账。
2.所属公司已注销但房产和土地权属未转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公司注销前,其名下的房产和土地未进行产权转移。
(五)内控制度执行方面
1.未足额收取职工工会会费。2020年7月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会经市直属机关工委批复成立,2021年3月仅补收2020年10月至12月工会会费,未收取2020年9月之前的工会会费。
2.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用用车未能提供车辆使用派车单和用油登记等记录。
四、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科学编制预算,不断提高预算执行力度。一是科学编制预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参照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当年支出需求,逐步细化部门预算编制,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二是严格执行预算批复。积极组织部门收入,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持续强化预算监督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约束力和执行力。
(二)树立全面绩效管理理念,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一是科学编制绩效目标。全面设置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做到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二是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优化资源配置,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健全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一是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的真实完整。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全面清查、清理国有资产,及时核算资产增减变动情况,积极盘活闲置资产,最大限度地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管力度,规范资金使用。督促所属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规范收入支出管理,真实、准确、及时地反映单位财政财务状况。
五、审计整改情况
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制定整改方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仔细对照检查。
(一)代编所属单位预算问题。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自2022年起,各所属分局独立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规定自行实施采购。
(二)预算编制不细化问题。2022年,结合安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严格按照规定细化部门预算编制。
(三)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问题。已全额上缴财政。
(四)改变预算资金用途问题。今后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的调剂,规范预算资金调剂使用的报批手续。
(五)个别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不细化问题。组织人员学习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督促业务人员对2022年项目绩效指标进行细化量化。
(六)未按规定开展绩效评价问题。已完成绩效评价,并按规定在网站公开。
(七)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问题。已上缴财政。
(八)资产购置未登记入账问题。已督促相关单位按规定补记资产账。
(九)所属公司已注销但房产和土地权属未转移问题。已全部完成过户。
(十)未足额收取职工工会会费问题。已组织专人对2020年1-9月份工会付费进行补收,并移交财务进行账务处理。
(十一)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组织开展公务自查整改工作,制定《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车辆管理制度》,完善审批程序,建立登记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