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21年第10号:关于中兴路、南纬七路及综合管廊PPP项目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15 15:26 来源:市审计局 【字体: 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2021年审计工作计划,淮南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4月至6月,对淮南市中兴路、南纬七路及综合管廊PPP项目(以下简称中兴路PPP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阶段性跟踪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淮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建管中心)、PPP项目公司淮南市路兴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兴公司)以及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中兴路PPP项目总长度15.99千米,综合管廊总长度为6.36千米。项目开工令时间为2019年12月,计划工期不超过两年。项目估算总投资173899.2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总投资123008.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741.4万元,预备费2302.92万元,建设期利息6846.8万元。实施内容为中兴路和南纬七路的道路、排水、交通、绿化、电力排管及地下综合管廊。

(二)项目主要参建单位情况

项目实施机构为淮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PPP项目公司为淮南市路兴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单位为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 位为郑州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三)项目主要实施单位招投标情况

1.PPP项目实施单位招投标情况。2018年12月6日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中标单位: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六局)、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华兴)。2.中兴路、南纬七路电力排管(土建部分)施工项目招投标情况。2017年6月27日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标单位: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五)PPP项目公司管理组织情况

依据《淮南市中兴路、南纬七路及综合管廊PPP项目合同》约定,社会资本方(中铁六局、中核华兴)与淮南市建发集团按比例共同出资成立PPP项目公司淮南市路兴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项目投资、建设、运维管理及维护、移交工作,淮南市建发集团占股比例为10%,中铁六局占股比例为45%,中核华兴占股比例为45%。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项目资本金34779.85万元。 

(六)项目工程形象进度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截止2021年3月31日,根据工程进度计量支付资料,项目累计已完成产值94594.35万元,实际已支付进度款金额90439.07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中兴路PPP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较为规范,项目建成后将成为淮南南北贯通核心要道,不仅可以统筹利用地下空间资源,也有利于实现山南新区快捷便利的交通联系,对于促进淮南市经济增长、改善城市面貌具有重要意义。但跟踪审计组也发现该项目存在服务单位选定未履行招标程序、合同执行不严格、未严格按设计文件施工等问题。

三、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未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市建管中心未能在项目开工前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基本建设程序倒置。(二)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单位选定未公开招标。审计发现,市建管中心确定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单位未履行公开招标程序。(三)项目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前期费用。截至审计日,PPP项目公司路兴公司前期工作费用未按合同约定金额足额支付。(四)建安工程形象进度款超规定比例上限支付。PPP项目公司路兴公司分别与中铁六局、中核华兴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并约定“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比例为97%”,上述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符合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限制。

(五)项目公司未按时足额扣除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扣除比例不符合施工合同约定比例。(六)项目部分建设内容未按设计标准施工。审计抽查发现项目部分建设内容未能严格按图施工。(七)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及履约考勤未约定。中兴路PPP项目施工承包合同对人员到岗履职约定不规范,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尽责、监督考核缺乏合同约束。(八)监理人员考勤制度未按合同执行。监理单位人员到岗出勤情况由监理公司自行管理,实际到岗情况脱离监管。

四、审计建议

(一)建设单位进一步落实项目监督责任

(二)PPP项目公司应加强项目过程管理

(三)监理单位应加强隐蔽工程验收工作

五、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截至审计公告日,针对审计报告反映的8个问题,已整改8个。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报告反映“未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整改情况:

市重点项目建管中心在项目开工前及时完善各项建设手续,严格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二)审计报告反映“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单位选定未公

开招标”的整改情况:市重点项目建管中心严格按照《招投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规范招标管理工作,杜绝应招未招、应采未采现象。(三)审计报告反映“项目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前期费用”的整改情况:市重点项目建管中心已经下达追缴通知书,剩余前期费用和利息损失已支付到位。(四)审计报告反映“建安工程形象进度款超规定比例上限支付”的整改情况:项目公司已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并逐月调整到规定范围。(五)审计报告反映“项目公司未按时足额扣除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扣除比例不符合施工合同约定比例”的整改情况:目前预付款已经全部扣回。(六)审计报告反映“项目部分建设内容未按设计标准施工”的整改情况:市重点项目管理中心责令施工单位严格按图施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部分已进行返工处理。(七)审计报告反映“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及履约考勤未约定”的整改情况:PPP项目公司制定下发了《关于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及履约考勤的通知》,并按文件要求执行。(八)审计报告反映“监理人员考勤制度未按合同执行”的整改情况:已对监理单位实施广域网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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