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21年第9号:关于淮南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12 15:32 来源:市审计局 【字体: 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和2021年年度计划安排,淮南市审计局(以下简称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4月30日,对淮南市2018年至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淮南市水利局及县区有关部门、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建设资金收支情况

2018年至2020年,淮南市共6个县区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分别为:寿县、凤台县、潘集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和毛集实验区,全市实际到位工程建设资金合计31429.2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410.08万元、省级补助资金6714.98万元、市级补助资金1913.97万元、县区级财政配套资金4938.15万元、县区级融资14452.1万元;截至2020年底,已支付工程款26165.17万元,结余5264.11万元。

(二)运行维护资金收支情况

2018年至2020年,全市实际到位农饮运行维护资金合计3440.3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635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05万元、市级补助资金1391.16万元、县级财政资金309.22万元;截至2020年底,已支付农饮运行维护款2646.2万元,结余794.18万元。

(三)项目实施情况

2018年至2020年,全市共实施了19个项目及入户管网延伸工程,其中:凤台县新建大兴水厂1座,寿县和谢家集区新建加压泵站各1座,谢家集区和毛集实验区新建清水池各1座,寿县修建改造安丰塘镇杨刚水厂、正阳关正淮水厂和堰口镇顺康水厂等5座,大通区和毛集实验区共新建深水井9座及井房9处,潘集区主要铺设入户管网延伸等,各县区配套铺设主管网、附属构筑物及入户管网延伸等工程,全市6个县区28个乡镇204个行政村51.67万人的饮水安全得到巩固提升。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表明,淮南市水利局及各县区政府和水利部门按照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和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要求,始终把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作为落实饮水保障的重要措施,以切实提高农村饮用水保障能力。

但审计发现还存在部分责任未落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程建设不规范和运行管护不到位等需要改进和完善的问题。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责任落实方面

个别区未将农饮工程纳入目标考核。2018年至2020年,大通区政府未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纳入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等部门和乡镇政府工作考核。

(二)资金落实和管理使用方面

1.部分县区未落实运行维护经费。2019年至2020年,寿县、凤台县和潘集区财政均未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运行维护经费。

2.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部分县区运行维护经费未专账核算。如大通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经费在县区水利局行政账中核算,未按照规定进行专账核算;二是运行维护经费支出票据不规范。寿县三觉镇于2020年12月支付三觉水厂增添滤料款4万元,发票内容与所附价款清单不一致。

(三)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1.项目竣工未验收、资产未移交。一是部分项目竣工后未及时组织验收;二是资产未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2.入户安装费收取超标准。调查发现,2019年至2020年,寿县部分水厂入户安装费收取超过300元。

3.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建而未用。潘集区水质检测中心检测设备于2019年已安装到位,但截至审计时仍未配备相关专业检测人员,辖区内农饮水质检测工作委托第三方安徽国蓝检测公司检测。

(四)工程运行管护方面

1.部分水厂运行管护主体未落实。凤台县大兴水厂、大通区孔店乡舜南村和毛郢村2口深水井完工运行后管护工作暂由施工单位代管,均未明确农饮项目的运行管护主体。

2.部分县区水厂规模化程度不高。2006年至2016年,寿县25个乡镇共建有20个水厂;潘集区高平水厂和茨源水厂建于2010年,上述水厂仍在运行,多数水厂生产设备陈旧,制水工艺落后,由建厂之初的覆盖几个村到目前的二十几个村,随着覆盖农户户数的增加,在夏季、春节等用水高峰期会出现供水能力不足问题。

3.个别水厂未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调查发现,凤台县钱庙乡水厂和大兴水厂分别于2019年底和2020年5月完工运行,截至2021年3月底,上述水厂卫生许可证正在办理中。

4.水质化验室检测设备单一,指标检测不全。抽查发现,寿县和潘集区部分水厂水质化验室检测设备单一,未达到每日检测9项指标要求。

5.饮用水水源保护不到位。一是部分水厂周边环境不符合饮水安全要求。延伸调查发现,潘集区和大通部分深水井周边环境差,不符合相关饮水安全要求;二是部分水厂取水口水源保护不达标。抽查发现,寿县和潘集区部分水厂取水口未安装防护网和监控,有网箱养鱼、船只停靠等影响水质的现象。

6.未能广泛征求意见,群众对两部制水价意见较大。调查发现,凤台县和潘集区部分水厂农村居民用水保底和收费采取两部制水价,入户走访发现,上述县区相关水厂水价制定时未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多数农户对水价不满意。

(五)群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本次审计入户调查走访了47户农村家庭,参与调查的农户基本都是自来水入户,对水质也很满意,大部分县区能够做到不间断供水,但是在调查中发现还存在需要改进和完善的问题:一是大多数农户对水价不了解。各县区大多数水厂未公示水价收费文件,个别水厂仅将水价收费文件张贴在水厂门口,但水厂距村庄较远;入户走访发现,多数农户对水价不清楚;二是部分农户自来水未接入户内。走访凤台县农户发现,部分农户自来水水管接至家门口,农户因饮用不方便,自通水以来一直未饮用自来水,仍饮用自家井水;三是部分深水井存在分时段供水现象。延伸调查发现,潘集区泥河镇中黄村、振兴村和大郢村3口深水井于2008年建成供水,随着覆盖农户户数的增加,深水井供水能力严重不足,目前实施早中晚分时段供水。入户走访发现,上述3个村每日供水时间为3到6个小时不等。

四、审计建议

(一)明确各方责任,确保饮水安全领导到位。

(二)高位统筹规划,确保饮水工程建设到位。

(三)多元筹措资金,确保饮水工程投入到位。

(四)重视水质监测,确保水质保障到位。

(五)广泛宣传引导,确保饮水工程政策落实到位。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市水利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涉及整改问题县区逐项制定整改方案,定期召开整改工作调度会,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一)责任落实方面。大通区政府已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纳入农业农村水利局等部门和乡镇政府工作考核。

(二)资金落实和管理使用方面。一是市水利局会商市财政局制定了《淮南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民生工程资金筹措事项的通知》(淮财预算〔2021〕111号),明确了农饮工程管护资金主体和责任;将2021年运行维修养护经费列入民生工程资金筹措内容,寿县、凤台县和潘集区落实了维修养护资金。二是要求寿县、大通区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积极对接县(区)财政局,根据政府会计制度,实行专账核算;寿县水利局要求各乡镇完善工程量清单和发票内容,按规范拨款程序拨付。

(三)工程建设管理方面。一是寿县、凤台县和大通区成立验收小组,对未验收的项目及时组织验收,并完善相关资料和手续,并对竣工验收合格的农饮工程按规定进行了清产核资、办理资产交接手续;二是寿县水利局要求有关水厂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收费,同时采取不定期暗访督查形式开展督查,核查各水厂的收费情况,对超标准收取的进行查处;三是潘集区目前拟利用茨源水厂现有技术人员开展水质检测工作,后期由该区招聘固定专业人员负责检测。

(四)工程运行管护方面。一是凤台县和大通区已落实管护单位;二是寿县启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农饮工程规模化运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招标和实施方案编制;潘集区目前已启动两个水厂改扩建前期准备工作,待改扩建完成后,两个水厂规模化程度不高问题可以彻底解决;三是有关水厂已按要求办理了水厂卫生许可证;四是寿县、潘集区水利局已督促相关水厂配备了日检9项仪器设备,开展日检工作;五是要求寿县、潘集区加大对水源地保护,积极协调河长办、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加大对河湖和水源地保护工作;同时督促各水厂加大水源地的日常巡查工作;六是凤台县及时制定新的水价文件,长期整改;潘集区加大宣传力度,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让群众理解并知晓两部制水价的意义;寿县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倾听群众呼声,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进行长期整改。

(五)群众满意度调查方面。一是寿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组办公室已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饮水安全价格的通知》,要求乡镇、村、水厂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用水户知晓率、满意度;二是凤台县针对部分用户自来水未接入户内进行改造整改;三是潘集区截至目前已通过实施全覆盖工程对所有深井工程进行并网改造实现全天候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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