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21年第5号:淮南市审计局关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19 09:06 来源:市审计局 【字体: 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3月11日至4月20日,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政府工作部门。部门预算由市发改委机关和市价格认证中心预算组成。内设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等二十个职能机构,下设成本调查监审和价格监测局一个直属行政机构。下属单位有: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市价格认证中心,原宏图工程咨询设计研究院、原市经济技术信息咨询服务中心等5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截至2020年底,上述5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已全部改制撤销。

市发改委机关行政编制63名。截至2020年底,市发改委机关实有在编在岗61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4人,聘用人员22人,借用和挂职人员19人。

(二)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2020年市财政批复市发改委预算197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81.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089.72万元。

2020年市发改委账面反映财政拨款收入3618.53万元,总支出347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5.06万元,项目支出2117.31万元,年末累计结转结余161.85万元。

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实际支出3.32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发改委及所属单位2020年度预算收支等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但审计也发现,市发改委及所属单位在“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预算编制和执行和预算绩效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情况

1.节能审查存在审批超时限情况。2020年市发改委对安徽摩纳珀里科技有限公司特种塑料研发项目和淮南市第三人民医院迁建项目2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审查,审查时间分别是23天和20天,均超出规定的12个工作日的要求。

2.审批流程不够优化。截至审计日,市发改委在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事项中,存在要求申请人线上线下重复提交申请材料的情况。

(二)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1.预算编制不细化。市发改委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二期建设经费200万元、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64万元等8个项目预算资金未细化到具体项目,涉及金额478.6万元。

2.结余资金上缴国库不及时。市发改委结余资金585.84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其中:2019年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审经费结余28万元,所属单位改制撤销结余资金557.84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不细化。市发改委各专项规划编制费用、采煤塌陷区应急安置资金等5个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未达到细化、量化的要求;二是未及时开展绩效自评。截至审计日,市发改委未开展2020年度绩效自评。

2.绩效运行监控不够全面、有效。一是绩效运行监控不全面造成财政资金闲置。市发改委2020延续申请淮南市全国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试点项目资金780.8万元、淮南市采煤沉陷区环境修复与转型发展战略规划项目资金200万元,因项目未实施,年底形成结转922.05万元,导致财政资金闲置;二是绩效运行监控不够有效。2020年市发改委对上半年和全年整体支出运行开展了监控分析,从分析报告指出的问题和全年实际支出情况来看,监控不够有效。如上半年绩效运行监控发现部分奖补资金项目开展滞后,没有及时督促,导致2019年项目建设提速年重大项目谋划和前期工作“以奖代补”资金100万元、2019年平价商店建设运行奖补资金35万元直到2020年12月才下拨县区和相关企业。

(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房产租赁收入未及时收取。2020年9月,所属原市经济技术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撤销其位于田家庵区朝阳东路205号四层313.96平方米房产移交给市发改委,该房产已对外签订租赁协议,租期为2020年1月至2025年1月,截至审计日市发改委应收未收2020年租金3万元。

2.部分房产未能得到有效利用。2020年1月,所属原宏图工程咨询设计研究院注销其位于田家庵区朝阳东路205号五层313.96平方米的房产移交给市发改委,截至审计日该房产一直闲置。

3.国有资产账实不符。一是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2020年,所属两个事业单位改制撤销其国有资产移交给市发改委,截至2020年底均未入固定资产账,其中:家乐福时代广场房产300.18平方米价值129.08万元,朝阳东路205号四层、五层房产627.92平方米价值79.7万元,老计委小区1处房产无相关信息,1辆汽车价值17.59万元,1批办公设备等价值13.3万元。二是无形资产账实不符。市发改委2017年实施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项目558万元未入无形资产账;三是部分已报废固定资产未及时核销。截至2020年底,市发改委部分固定资产已报废一直未核销,涉及金额118.71万元,其中:4辆汽车价值52.25万元,15台台式电脑价值5.51万元,50台笔记本电脑价值41.97万元,2台复印机价值7.76万元,18台打印机价值5.61万元,11台照相机价值5.61万元。

(五)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往来款列收列支。2020年,市发改委将采煤塌陷区应急资金工作经费、疫情值班补助和安全生产奖等收支在往来款核算,造成收支不实,其中:少计收入30万元,少计支出14.48万元。

四、审计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切实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强化预算管理工作,增强预算绩效意,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节能审查存在审批超时情况。今后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规定时限办理。

2.审批流程不够优化。今后在审批工作中,将电子与纸质申请材料进一步整合,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网上不提交电子申请材料,对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可在网上提交电子申请材料,由市发改委自行打印。

3.预算编制不细化。今后在预算编制审核方面严格把关,合理科学编制部门预算,细化项目资金使用方向。

4.结余资金上缴国库不及时。审计期间557.87万元已上缴国库,另2019年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审经费结余28万元,已向市财政局申请退还相关资金,市财政局已回函,现已在办理资金退还程序。

5.绩效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将组织相关科室细化、优化绩效目标设定,使绩效目标更科学,考核指标更精准。2020年绩效自评已全面开展,现超过50万元项目已做到绩效全覆盖。

6.绩效运行监控不够全面、有效。一是按照部门分工和市领导要求,市发改委计划将淮南市全国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试点项目等沉陷区治理项目统一移交淮南建发集团实施。市发改委已分别与淮南建发集团、市财政局对接移交事项,目前正在履行相关程序,由淮南建发集团在结合淮南西部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的基础上统筹实施推进。二是绩效运行监控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业务科室,通过日常管理将绩效运行监控落到实处。

7.未及时收取房产租金。审计期间房租已上缴市财政。

8.部分房产未能得到有效利用。已于7月份由市公管局公开招租,现以每年4.7万元的价格出租,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9.国有资产账实不符。一是3处房产价值208.78万,一辆汽车价值17.59万元,一批办公设备等价值13.3万元在审计期间已入固定资产,另一处无面积无价值的资产已请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并按评估价入固定资产账。二是2017年实施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项目558万元已入无形资产。三是已报废核销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已无净值、无残值的资产价值29.3万元,核销一辆价值14万元车辆。

10.往来款列收列支。已对采煤沉陷区应急经费30万元进行账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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