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20年第3号:淮南市审计局关于淮南市本级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公告

发布日期:2020-08-13 10:10 作者:淮南市审计局 来源:市审计局 【字体: 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规定,市审计局对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市财政局组织的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对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总体分析,并对市卫健委、市委党校、市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公管局、市总工会、高新区管委会八家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组织实施了扶贫资金、就业专项资金、城市维护建设专项资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运营情况等专项审计和调查。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与支持下,审计工作进展顺利。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市本级预算管理和执行审计情况

2019年,全市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依法加强征管,保障改善民生,加强预算管理,财政改革发展取得了新成效,基本完成了预算调整以后确定的预期目标。市本级财政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4.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11%,下降9.96%,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2.9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85%,下降15.7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等48.73亿元,收入总计81.68亿元。市本级公共预算支出81.2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63%,下降2.33%,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及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总计79.7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97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余0.85亿元,当年收入总计38.31亿元,支出总计38.42亿元,年终结余0.74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年结余0.07亿元,当年收入总计0.2亿元,支出总计0.22亿元,年终结余0.05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上年结余49.42亿元,当年收入总计116.85亿元,支出总计108.66亿元,年终结余57.61亿元。总的来看,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统筹整合财政资金1.8亿元支持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三重一创”、制造强市、“六稳”等政策措施落实,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去降补”成果,拨付上级补助资金36.35亿元。投入资金12.88亿元支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全年累计减税降费22.2亿元、社保降费7.5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55亿元,拨付创业担保贴息资金0.2亿元,续贷过桥资金周转额达22亿元。推动PPP模式稳步健康发展,全市已纳入财政部平台的项目19个,总投资139.47亿元。

坚持民生优先理念。投入资金50.2亿元实施33项省级民生工程,增长5.02%。一般公共服务等八项重点民生保障支出214.6亿元,增长11.9%。投入资金47.9亿元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投入资金31.8亿元推进医疗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安排城市维护专项资金4.9亿元、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0.55亿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0.35亿元、拨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0.67亿元等助力城乡统筹发展。

助力三大攻坚战。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坚持促发展与防风险并举,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健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机制,切实增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持续助力脱贫攻坚,全市投入各类扶贫资金9.2亿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2亿元、新增债券及盘活存量资金1.8亿元、整合涉农资金3.2亿元。深入推进产业扶贫三大行动,全市贫困村产业达标152个。全力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投入污染治理资金16.6亿元。

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依法推进预决算公开,建立财政存量资金定期、实时化、一体化清理机制,市本级共清理盘活存量资金6亿元。从严控制行政经费支出,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市“三公”经费支出下降6.2%。推广应用市直预算单位财务集中管理平台。完成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等年度改革任务,进一步扩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范围,评价重点项目75个,较上年增加50%,对民生工程、扶贫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坚持执行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制度,持续规范国有资产经营、处置管理程序,扎实开展市级存量资产盘活、处置工作。

审计结果显示,2019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良好,但审计也发现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和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财政收入持续下滑,收支矛盾更加凸显。近两年我市财政收入持续下滑,2018年、2019年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分别完成391058万元、329494万元,同比分别下降2.76%、15.75%。收入下滑主要是受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煤炭去产能、煤企当年利润填补以往年度亏损等多重因素影响。2019年,市本级财政收入预算调减6.7亿元,财政支出预算调减3亿元。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大。

(二)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中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不细化,“其他”款达到84591.1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80.74%。项目支出预算不细化,不利于监督部门的有效监管,同时也导致了专项资金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被挤占,不能实现相应的绩效目标。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不到位。2019年,市人大批复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11万元、支出2674万元,当年实际执行收入2024.7万元、支出2234.09万元,分别为年初预算的80.63%和83.55%,未能完成当年预算。主要是由于建发集团公司有500万元的收支预算没有得到执行。

(四)同一项目连续两年执行率较低。数据综合分析发现,由于项目推进缓慢等原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中有44家单位62个项目连续两年预算执行率均低于50%,其中:市人防办重点人防工程建设及人防专项业务费项目,2018年、2019年预算执行率分别为35.44%和4.5%;市环保局环境保护及生态治理项目,2018年未执行,2019年预算执行率为28%。

(五)部分存量资金未及时盘活。市本级以前年度国库存款利息收入284.48万元及19家部门结转两年以上的结余资金17155.57万元,未及时清理盘活使用。

(六)债券资金使用不及时。截至2019年末,2019年新增债券资金中尚有33133.44万元由于部分县区土地收储和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缓慢等原因尚未支出,主要是凤台县9373.83万元、田家庵区7091.23万元、潘集区6050.93万元、大通区2580.13万元、毛集实验区1786.51万元、高新区663.81万元、市重点局5587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及财务数据进行了数据综合审计分析,同时对市卫健委等8家单位进行了重点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算编制不规范。一是预算编制不精准。淮南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预算单位2019年公用经费预算安排311.8万元,实际仅支出154.9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49.70%;市总工会2019年市财政预算安排困难职工帮扶资金10万元,当年未使用,年初预算安排普惠制服务经费150万元,后调整为15万元,实际仅支出1.4万元。二是预算编制不完整。数据综合分析发现,市疾控中心、市公安局等5家部门年初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未将国有资产租赁收入编入年初收入预算中,涉及资金22.94万元。

(二)决算收支不实。一是淮南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19年取得罚没等收入174万元,未及时计入财政收入;将支付给招商引资企业的装修补贴1484万元计入往来科目,导致少计财政支出。二是市水利局列支下属单位物资供应处仓库维修费等55.12万元,虚增了局本级支出。

(三)非税收入征管不到位。一是水资源费征收不到位。市水利局在线监测数据等资料显示,2019年淮南首创水务公司、田家庵电厂等5家企业应缴纳水资源费1767.2万元,实际只上缴1257.36万元,欠缴509.88万元。二是市民政局所属社会(儿童)福利院2019年收取代养费3.29万元和市建管处以前年度收取的管理费收入16.56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四)保证金管理不规范。一是违规退还投标保证金。2017至2019年市公管局对10家中标单位因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作出行政处罚,按照规定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但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部门审核不严,当作“未中标”单位全额退还了投标保证金52.9万元。二是以前年度代收履约保证金未及时清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的2015年以前年度履约保证金329.07万元,未及时退还。

(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不明确。数据综合分析发现,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专利资助与奖励项目等3个项目以及市人社局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助学金等4个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过于简化,也未设定绩效指标值。市民政局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8个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要素不完整,绩效目标不明确,且均未按规定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六)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部分资产闲置。淮南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属高投公司配建的香樟苑商业用房3.87万平方米、公司出租给三和镇的龙泉集贸市场和三和镇农技站的9间房屋目前均处于闲置状态。二是资产出租不规范。市卫健委对外出租房产276.8平方米,未通过公开招租方式。三是报废资产未得到清理。市委党校2014年进行校园改造,原大礼堂、食堂、阶梯教室等拆除面积约1255.31平方米,至今未得到清理,造成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四是账外资产。三和镇失地农民培训基地等7处357间房屋属账外资产;市水利局采购防汛物资42.68万元,交由市水利物资供应处管理,但市水利局和市水利物资供应处均未入账。

(七)发放工会福利不规范。市卫健委、市委党校、市公管局在未成立工会组织或在职人员未缴纳工会会费的情况下,分别发放工会福利13.68万元、11.08万元和10.98万元。

(八)部分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一是市总工会2019年收到省级补助帮扶资金137万元,当年支出65.99万元,尚余71.01万元未使用。二是市卫健委2019年收到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107.2万元,当年使用69.66万元,尚余37.54万元未使用。而上述两项资金按规定当年应使用完毕。

(九)工会服务非公企业内容较少。市总工会的服务对象主要集中在国有和集体企业,截至2019年末,我市非公企业会员10.66万人,占比24.7%,但其享受工会温暖活动却较少,如:在档困难职工中非公企业职工38人,仅占6.6%,2019年总工会“送清凉”慰问、对基层工会经费补助、以及安排职工疗养活动中均没有非公企业职工。

三、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调查情况

市审计局组织实施了扶贫资金、就业专项资金、城市维护建设专项资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部分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运营情况等专项审计和调查,存在的问题有:

(一)部分扶贫项目收益较低,有的处于闲置状态。如:凤台县投入扶贫资金47.54万元建设的岳张集镇金沟村香菇基地建设项目,年租金收入只有2万元,与计划年收益20万元的目标差距较大;凤台县大兴镇赵王村拂柳垂钓园项目和朱马店镇丽娟黄牛养殖厂优质杂交肉牛良种繁育项目截至审计时均处于闲置状态;田家庵区曹庵镇徐作文等8名贫困户利用小额扶贫贷款40万元成立了淮南市环尚旅行社有限公司,由于缺乏有资质的导游等原因,审计时公司尚未运营;谢家集区孙庙乡刘郢村建设的乡村旅游扶贫“八个一”工程项目,建成后的旅游接待点面积和停车场车位不达标,农家乐自2019年4月起处于歇业状态。

(二)部分扶贫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如:凤台县尚塘镇崔海村水泥路工程,项目于2018年9月10日验收,经现场调查发现,该工程距离验收不到1年时间就出现路面表层脱落、长距离裂缝及石子外露等不同程度的损坏现象。此外,朱马店镇李庙村和岳张集徐圩村水泥路面均存在起砂、裂缝、坑槽等不同程度的损坏。

(三)部分就业资金长期闲置。审计发现,我市除寿县以外,其他7个县区部分就业创业项目未开展,致使培训补助资金共381.05万元闲置两年未使用。

(四)部分县区扩大就业资金补助对象的范围,违规申领就业资金。一是凤台县技工学校就业援助对象免费技能培训有9名为非就业援助对象,违规申领就业援助补贴0.83万元。二是17家企业在对老员工进行转岗培训时,违规申领新录用员工培训补贴34.08万元。三是9家企业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违规申领见习补贴43.49万元。

(五)部分城维费项目未实施或进展缓慢。审计抽查发现,2019年城维费中安排淮河以南四个区汛前应急清淤以奖代补经费200万元和消防支队搬迁款400万元,两个项目当年均未实施;安排规划专项经费2000万元,当年实际支付914.18万元,拨付率为45.71%;安排公厕改造及建设项目408万元,实际支付245.63万元,拨付率60.20%。

(六)环卫市场化率低,环卫运行成本较高。我市目前已实行市场化作业的道路总面积1114.30万平方米,环卫市场化率仅为49.94%,远低于我省其他市(淮北和六安100%、蚌埠和宿州80%)。市场化作业的道路保洁费用每平方米约3.83元,而我市环卫系统自行保洁的道路保洁费用每平方米约5.26元,每平方米需多支出1.43元,加大了财政投入。

(七)城镇污水处理厂前期规划设计不到位。一是可研未经科学分析和论证。如:凤台县河东片区污水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显示,污水量近期取值1万吨/日、远期取值1.5万吨/日,但目前该区实际污水排放现状仅为0.43万吨/日。二是选址不科学。如: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选址较高,需要二次提升污水并回流原方向才能收集并排放,加大了运行成本。

(八)部分污水处理厂运营效益不高。一是部分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效益不高。如:山南污水处理厂、八公山污水处理厂、凤台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和潘集区污水处理厂长期低位运行,2018年度实际日均处理量分别为2.12万吨、5.58万吨、1.27万吨、1.84万吨,与其设计处理能力5万吨、10万吨、2.5万吨、4万吨均有较大差距。二是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不正常。我市3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中虽有36个已投入运营,但其中有25个运营不正常,占比达69.44%。

(九)未对划转企业和投资参股企业实施有效管理。根据淮南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属投融资公司改革重组的意见》(淮办发〔2015〕17号)中“将市发改委所属的市投资公司整体划入”的规定,市产发集团公司应取得市投资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对其进行有效管理,但至审计时集团公司尚未实施。同时,产发集团公司还存在部分对外投资无回报的问题。

(十)特殊群体公交卡管理不规范。一是爱心卡发放标准不明确。我市爱心卡办理依据是《淮南市残疾人扶助办法》,《办法》没有明确规定办理爱心卡的残疾人类别、等级(安徽省有关扶助残疾人政策均明确规定了办理爱心卡的残疾人为盲人及二级以上肢体残疾人员)。二是未及时注销已去世老年人的老龄卡。市公交公司没有与市民政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联动机制,无法掌握去世老年人信息,未能及时注销去世老人的老龄卡。三是冒用现象较多。2019年9月至年底,有关单位对冒用爱心卡、老龄卡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工作,共计查处、没收冒用老龄卡283张,爱心卡432张。

四、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财政运行质效。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完善预算编制、执行与绩效管理的衔接机制。市财政局应发挥预算编制的统领作用,逐步减少代编预算的资金规模,提高预算到位率,切实把预算细化到部门,细化到基层单位,细化到具体项目,增强预算的约束力。进一步提高总预算会计核算和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如实反映财政收支全貌,加强支出经济分类决算编制,认真梳理支出经济分类决算编制中出现的问题,研究采取解决措施,逐步发挥以决算促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市直预算单位的账户监管力度,掌握其账户更新变动情况,临时性账户到期后应及时注销并收回结余资金,尤其是已开设的专用存款账户,应持续加强监管,防止账户资金沉淀。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切实提高国库资金支付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二)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提升预算执行力。严格落实预算单位和责任人员遵守财经法纪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各预算单位应切实履行部门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规范“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和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摸清资产家底,盘活资产增效益。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细化度和精准度,规范资金支付管理,严格按预算规定的用途和财务制度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确保预算单位会计资料真实、清晰、完整地反映本部门的各项经济活动。各部门要全面设置本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做到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切实节省财政资金。

(三)加大政策落实力,提升资金运行绩效。加大扶贫政策的落实力,形成脱贫攻坚合力,强化对扶贫资金运行中每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管,重点关注拨付村级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保障扶贫资金安全有效。市县区人社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强化数据比对核实,防止财政资金被虚报冒领,对闲置两年以上的就业补助资金,各级财政要及时收回统筹使用,充分发挥就业资金的作用。优化城维费预算编制,加强城维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积极推进城市维修养护和环卫市场化改革,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城镇污水处理建设单位要依据我市目前污水治理现状,对照政策法规,列出时间表、规划路线图,稳步推进,力争今年完成水污染治理目标任务。主管部门要强化运营监管,建立日常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与污水处理服务费挂钩,加大对乡镇污水运营管理的监督力度。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高标准构建现代企业制度,规范重大经济决策、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确保规范运作;加强对重点投资公司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断提升国企竞争力、引领力和支撑力。

(四)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提升整改到位率。一是认真执行整改制度规定。各被审计单位要落实市政府《关于全面强化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精神,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查处问题整改报告机制的有关规定,提高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明确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是审计查处问题整改落实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要对整改工作负总责,提出整改实施方案,逐条整改落实;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要履行监管责任,督促做好整改工作。三是完善整改报告、公告制度。被审计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整改期限和报告时间,及时向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整改情况,并书面报送审计机关。加大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告制度的执行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健全审计整改综合监管机制。充分运用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及巡视、巡察合力,分工负责、分类督办。严肃整改问责和结果运用,政府督办、组织人事、目标管理、财政等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将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政务督查、干部考核、目标绩效、预算管理和经费控制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或屡审屡犯的,实行跟踪督查、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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