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19年第30号:淮南市审计局关于淮南市市级老年公寓项目阶段性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31 13:52 作者:淮南市审计局 来源:市审计局 【字体: 阅读:

淮南市审计局关于淮南市市级老年公寓项目阶段性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淮南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3月初至2019年5月底,对淮南市市级老年公寓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淮南市市级老年公寓项目位于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三和乡山南新区南经十六路(玉兰大道)西侧、南纬一路(民惠街)北侧、环山路南侧,规划选址用地总面积50.353亩。该项目的主体建设合同价为5098万元,工期440天;工程内容包括:1#楼为医疗、娱乐等生活配套用房,地上2层,地下1层;2#楼、5#楼为老年公寓,地上4层,3#楼、4#楼为老年公寓,地上5层。总建筑面积27705.63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4889.44m2,地上建筑面积22816.19m2。建成后可满足250户、500位老人生活、娱乐功能及386个机动车位的停放需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

(二)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2013年4月10日,市级老年公寓建设项目经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淮发改社会〔2013〕75号),2015年9月16日,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市级老年公寓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有效期延长的函》(淮发改审批函〔2015〕1号),项目估算总投资85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省资金补助和地方自筹多渠道解决。

该项目2016年8月11日通过了环评(淮环登〔2016〕6号);2016年9月6日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40401201600042号);2016年11月15日取得了《建设用地批准书》(淮南市〔2016〕淮国土拨字第050号);2016年12月5日,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批复,批复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2449万元(淮发改审批〔2016〕629号);2017年3月1日初步设计获得批复(淮发改审批〔2017〕50号);2018年6月22日办理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4040116062409S01(补)]。

(三)参建单位情况

该项目的建设单位是淮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淮南市民政局,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勘察单位是合肥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单位是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是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二、跟踪审计工作开展及工程进度情况

2018年3月9日,我们成立审计组对市级老年公寓项目开展跟踪审计,审计监督内容包括项目的招标文件重要条款、合同结算原则、概算控制、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工程变更管理、现场施工进度管理、工程参建单位履责等方面。

根据《淮南市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淮府令第145号文)规定,我局对工程进度情况进行了审计监督。截至2019年5月31日,老年公寓项目完成形象进度40%左右,其中: 1号楼人防北侧墙板已完成,南侧墙板在绑扎,完成形象进度39%;2号楼一、二次结构已完成,墙内电线管装完,完成形象进度60%;3号楼五层结构已完成,完成形象进度51%;4号楼一、二次结构完成,完成形象进度60%;5号楼一次结构完成,二次结构完成两层,完成形象进度53%。

经审计,截至2019年5月31日,施工单位共七次上报工程的形象进度款1964.32万元,监理审核1964.32万元,建设单位审核1881.28万元,实际支付1505.02万元。

三、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淮南市市级老年公寓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按期召开监理例会,市民政局及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对跟踪审计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采纳、认真回复、及时整改。但是,在跟踪审计过程中也发现该项目的建设和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四、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审计发现该项目存在施工许可证仍未办结、进度款支付周期过长、建设工期严重滞后、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及项目资料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对此审计建议,一是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等相关规定,规范项目建设行为。落实好“五通一平”等基础条件。二是建设单位应加强协调工作,积极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项目加快实施;同时,要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及时支付进度款,避免因资金问题影响项目进度。三是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和指导。

五、 整改情况如下

(一) 针对施工许可证未办结问题,我局于出具了跟踪审计意见书,要求建设单位尽快办理施工许可证,该问题已于2018年6月22日完成整改。

(二) 针对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及项目资料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我局于出具跟踪审计意见书,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上述问题立即整改,并于2019年5月8日对其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该问题已经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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