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审计中应关注的重点

发布日期:2021-03-16 16:59 作者:财政金融审计科 张承云 来源:市审计局 【字体: 阅读: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李克强总理提出,要将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2018年9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正式发布,财政部随即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2019年,安徽省委省政府、淮南市委市政府分别印发了相关《实施意见》和《落实意见》,进一步建立完善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设计。审计机关作为财政资金“监督员”,应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审计,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笔者认为在今年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应关注以下几点:

一、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建立情况。重点检查各部门是否将绩效关口前移,在当年预算编制时对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是否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论证其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投入风险应对措施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重点检查各部门在预算编制时对项目、部门整体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和明细绩效指标编制情况,各部门在编制预算时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全面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做到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绩效目标不仅要包括产出、成本,还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明细绩效指标。

三、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情况。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重点检查各部门结合当年预算执行,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 “双监控”工作开展情况,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四、绩效评价以及评价结果应用情况。重点检查各部门组织的对上年度重大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部门绩效评价情况,以及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包括健全完善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反馈整改、跟踪督查和责任追究机制,推动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等情况)。

五、绩效信息公开情况。重点检查各部门绩效信息公开情况,包括重要绩效目标随当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绩效评价结果随上年度部门决算同步向社会公开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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